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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市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1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发展改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市能源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3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市教育局(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4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5市教育局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6市教育局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8市教育局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县级教育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9市教育局校车使用许可市政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承办);县级政府(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或者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0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1市教育局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2市科技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稀土矿山开发、稀土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办〕委托承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号)1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济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1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济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1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济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1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济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18市民族宗教局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市民族宗教局《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19市民族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市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市民族宗教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宗教事务条例》20市民族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21市民族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市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市民族宗教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22市民族宗教局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23市民族宗教局大型宗教活动许可市民族宗教局会同市公安局《宗教事务条例》24市民族宗教局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25市公安局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6市公安局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7市公安局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8市公安局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9市公安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30市公安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31市公安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县级公安机关《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32市公安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县级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33市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34市公安局保安员证核发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35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县级公安机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36市公安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37市公安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38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县级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9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0市公安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41市公安局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2市公安局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3市公安局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县级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4市公安局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45市公安局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46市公安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7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48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49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50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51市公安局机动车登记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52市公安局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53市公安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54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55市公安局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56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登记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57市公安局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58市公安局户口迁移审批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59市公安局犬类准养证核发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60市公安局普通护照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61市公安局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2市公安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63市公安局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4市公安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5市公安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66市公安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67市公安局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的许可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68市公安局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的许可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69市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县级民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0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民政厅事权事项,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县级民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1市民政局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2市民政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73市民政局殡葬设施建设审批市政府;市民政局;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4市民政局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地名管理条例》75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市司法局(受理司法部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76市司法局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省司法局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77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8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省司法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79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80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81市财政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县级财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8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8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8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8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8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8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8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8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9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9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9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地图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地图管理条例》9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9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9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9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9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事权事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9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9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0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0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临时用地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0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0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8〕22号)10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10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植物检疫条例》10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事权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0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事权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0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条例》10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县级政府(由其指定部门承办)《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11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11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县级政府(由县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承办);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11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1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1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1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1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1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2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在省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121市生态环境局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22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123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124市生态环境局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25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26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27市生态环境局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28市生态环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129市生态环境局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30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许可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13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3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13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行业和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13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3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3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3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3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事权事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3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4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4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4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4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4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45市城市管理局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46市城市管理局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47市城市管理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48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49市城乡水务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0市城乡水务局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市城乡水务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1市城乡水务局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2市城乡水务局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5市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政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6市城市管理局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7市城市管理局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8市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5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6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6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6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6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16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乡级政府《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65市城市管理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66市城市管理局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6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6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6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热企业停业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70市城乡水务局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7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72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73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74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8〕22号)175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交通运输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76市交通运输局涉路施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77市交通运输局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78市交通运输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79市交通运输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80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81市交通运输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8〕22号)182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83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84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山东省港口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85市交通运输局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86市交通运输局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187市交通运输局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88市交通运输局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89市交通运输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90市交通运输局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91市交通运输局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92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山东省港口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93市交通运输局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山东省港口条例》194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港口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95市交通运输局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市交通运输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196市交通运输局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197市交通运输局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县级政府(由交通运输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市交通运输局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199市交通运输局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00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01市交通运输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02市交通运输局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市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203市交通运输局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市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204市交通运输局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205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06市交通运输局使用浮桥或载客十二人以下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07市交通运输局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08市交通运输局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09市交通运输局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8〕22号)210市交通运输局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8〕22号)211市交通运输局船舶国籍登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12市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交通运输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213市交通运输局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14市城乡水务局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水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15市城乡水务局取水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水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16市城乡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水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1号修正)《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17市城乡水务局河道采砂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1号修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18市城乡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19市城乡水务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市城乡水务局;县级水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20市城乡水务局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政府(由水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21市城乡水务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22市城乡水务局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市城乡水务局;县级水利部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64号)223市城乡水务局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24市城乡水务局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市城乡水务局;县级水利部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25市城乡水务局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26市城乡水务局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市城乡水务局;县级水利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省政府令第311号修正)227市农业农村局农药经营许可市农业农村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28市农业农村局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29市农业农村局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30市农业农村局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市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231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植物检疫条例》232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植物检疫条例》233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34市农业农村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35市农业农村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36市农业农村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37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38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239市农业农村局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40市农业农村局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41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捕捞许可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42市农业农村局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43市农业农村局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44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45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港口经营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46市农业农村局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县级渔业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47市农业农村局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县级渔业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48市农业农村局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县级渔业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49市农业农村局外国人在我省对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县级渔业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50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51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52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对外提供种质资源与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53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县级渔业部门、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54市商务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255市商务局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市商务局(受理省商务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56市商务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市商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57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58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营业性演出审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59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60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61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62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旅行社设立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263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64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导游证核发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65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市政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政府(由文化和旅游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266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67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市政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县级政府(由文化和旅游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68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69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70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71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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