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滨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政策文号:滨市监发〔2023〕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食品企业和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新要求,站在服务企业发展的立场,寓监管于服务,全面助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持续开展精准帮扶行动,真正解决企业当前一些急愁难盼问题,有效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用市场监管力量指导企业擦亮品牌,使企业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得到增强,着力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本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工作,市局将举全局之力,确保帮扶行动落到实处,切实给企业送去“实惠”。经研究,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帮扶行动的日常调度等工作。三、帮扶对象2023年,市局重点帮扶50家处于发展基础较好、做优做精意愿较强的中小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0家,中型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18家,中型餐饮单位、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20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家。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要结合监管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企业作为本级帮扶对象,原则上省市县三级帮扶企业不能重复。四、帮扶方式市级帮扶行动根据“全员上阵、各展其能、全面推进”的工作总基调,采取结对帮扶的方式开展,市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帮扶工作队队长。其中市局食品相关科室各帮扶3家企业,其它科室各帮扶1家企业,综合执法支队、检验检测中心各帮扶2家企业,投诉中心、不良反应中心、特检院各帮扶1家企业。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帮扶行动可参照市级方式开展。五、帮扶措施(一)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能力培训。推动帮扶企业与业内优秀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结对子”,通过行业“领头雁”传帮带,提升帮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立监管人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交流渠道,随时解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根据企业产品特点、从业人员岗位需求,分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培训,指导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操作。(二)组织专家进企排查整治隐患。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和执法业务骨干,对帮扶企业执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人、机、物、环等控制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根据“诊断”情况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指导企业按照专家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重大隐患,监督企业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企业完成重大隐患治理后,及时复查验收。(三)助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帮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开展评估,查找短板和漏洞,指导企业修订、调整相关制度。联合专业机构、优秀企业,指导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四)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参加质量奖评选、“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帮助做好申报辅导培训、创奖培育指导,帮助企业总结、提炼独具特色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食品行业标杆规范,提高全员、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五)开展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行动。组织检验检测中心专家指导帮扶企业梳理修订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制度,科学设定出厂检验项目,防止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不合格产品出厂。组织检验检测专家进实验室活动,深入企业一线检测实验室进行指导。组织企业检验室人员培训,使其正确掌握检验方法,准确操作检验仪器,依规开展检验工作。适时开展检验仪器检定校准工作,防止因仪器失准造成检验结果偏差。(六)实施食品标签安全审查行动。组织专家和执法业务骨干对帮扶企业食品标签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分析常见问题,开展标签企业自查和专家抽查,规避标签潜在风险。开展企业在用食品标签安全审查,确保所使用的产品标签内容真实、合法、合规。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等变化以及新产品上市需求,及时提供食品标签安全审查跟踪服务。(七)组织产销精准对接活动。发挥全链条监管优势,根据帮扶食品生产企业需求,组织信誉好、实力强的原料供应和流通销售企业开展对接活动,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增加销售机会,提高营业收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良性发展。(八)精准服务特食生产企业发展。对注册阶段需要帮扶的企业,组织专家“点对点”政策法规辅导,“面对面”专业技术指导,助力企业顺利通过现场核查。对新设备工艺变更需要帮扶的企业,积极搭建评审专家与企业的沟通渠道,提供优化工艺、合规生产等意见建议,做到合规变更,避免违规风险。(九)开展行政执法后续延伸服务活动。以搭建“亲”“清”政企关系为出发点,坚持严格执法与温情执法相融合,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于一体,针对处罚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积极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后续延伸服务工作,通过处罚、教育、帮扶等措施,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十)指导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员)严格履职。深入宣传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员)履职情况作为必查项目,做好发现问题的反馈整改,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六、工作要求(一)强化联动推进。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级帮扶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帮扶方式、重点和措施,确定帮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确保各级帮扶企业不重叠且数量适当。市级帮扶行动中,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每月至少与企业进行一次对接,准确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需求,便于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二)加强工作协同。“食安护航”帮扶行动涵盖食品安全、质量、计量、认证认可等多个领域,涉及企业品种多、业务面广,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和市局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强化科室单位协同配合,坚持与“两个责任”包保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帮扶工作质量和实际效率,扩大帮扶行动的影响力。(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和市局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总结帮扶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宣传报道素材可逐级报送,市局将择优向省局进行推送,并适当在全市进行推广,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四)严格材料报送。请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和市局各科室(单位)于第二、三、四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按食品监管条线向市局食品相关科室报送本季度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由市局食品相关科室汇总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省局对口处室和市局食品生产科。请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和市局食品相关科室于12月20日前将全年“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食品生产科。政策解读|部门解读《滨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领导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劳建刚解读《滨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方案》|简明问答《滨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方案》简明问答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