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
滨州工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工业园区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华盟汽车产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城区尚集现代农业示范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新文化产业园
山东-滨州-博兴县
-
滨州市沾化区鼎丰农业产业园
山东-滨州-沾化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水泥焦化企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水泥、焦化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水泥、焦化企业未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市场化交易电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下同)实行用电加价政策。(一)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其中一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两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加价0.02元(含税,下同);三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加价0.05元。完成全部改造的,用电不加价。(二)焦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其中一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两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加价0.03元;三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加价0.06元。完成全部改造的,用电不加价。(三)水泥、焦化企业已执行其他差别化电价(淘汰类、限制类)、惩罚性电价或阶梯电价政策的,按照最高加价标准政策执行,不重复加价。二、执行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将全省水泥、焦化企业(含新投产)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本通知规定,公布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加价标准,函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执行。执行差别电价的水泥、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由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函告电网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三、其他事项(一)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电网企业,通过集中座谈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向水泥、焦化企业宣贯本通知规定的电价政策,引导企业2023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二)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政策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差别化电价加价标准。(三)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3月11日
山东滨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古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海防办事处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黄升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泊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兴县湖滨镇柳桥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24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辛店镇三堡联村等2联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1-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滨城区GY01(工业)-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4-07-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城区秦皇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7-03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