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生态环境 局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流程》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政策文号:滨发改工业〔2023〕5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按照“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异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我们研究制定了《“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附件:“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流程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流程1.提出申请。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2.县(市、区)初审。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并出具项目论证意见。3.申请窗口指导。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申请市级窗口指导。4.市级联审。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召开会商会议,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论证,并出具窗口指导意见。5.项目立项。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按权限由项目所在地投资审批部门予以立项,立项情况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不符合立项条件的,予以退回。6.报省备案。项目立项后,立项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等方式分别报省级部门备案。特别说明:项目立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在各环节须增加市、县相应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参与。附件:关于提请对**项目进行窗口指导的请示(范本)关于提请对**项目进行窗口指导的请示(范本)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规定,现提请对**项目进行窗口指导,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总投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占地(亩),建设内容,主要原材料、核心设备、主要工艺技术,主要产品及产能,产品用途,建设期限。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必要性。建设意义和预期效果。(二)可行性。商业谈判、签约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土地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三、项目初审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项目评审论证会议,经评审,项目为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一)产能方面。技改前后对比。(二)煤耗方面。技改前后对比。(三)能耗方面。技改前后对比。(四)碳排放方面。技改前后对比。(五)污染物排放方面。技改前后对比。四、请示事项恳请允许项目立项、办理有关手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开展项目验收核查,督导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确保批建相符和相关承诺事项落实到位。附件:1.项目可研报告2.项目初审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20**年**月**日政策解读|部门解读《“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流程》政策解读|视频解读《“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流程》政策解读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