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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转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通知如下:一、总体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群众关注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改善公众体验,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提升,助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二、工作内容(一)规范开展文件主动公开。分类公开本单位印发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文件。在文件印发20个工作日内,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每年定期编制并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办公室、法规监督科牵头协调把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二)多角度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文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文件印发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政策解读。要采取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解读,每个文件至少要配2种形式解读。由本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本部门负责承担政策解读。(各科室、单位负责,办公室配合)(三)动态更新部门基本信息和日常活动。法定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地点等部门职能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调整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动态更新调整。重大活动、重大会议以及通知公告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其中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安排和公示公告应随时公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四)高标准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执法事前公开除委托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途径等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之外,还应包括执法岗位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办事指南等内容,信息形成或调整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事后公开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应在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信用滨州网站完成公示公开。(各科室、单位负责,办公室、法规监督科配合)(五)依法推动优化服务信息公开。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应在信息形成或调整20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公开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完成公开。按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及时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双随机、一公开”方面,应在年初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抽查结果应在检查完成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公开。优化服务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应包括证明材料、涉及事项和编码、办事指南、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内容,应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完成公开。(法规监督科、人事科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六)强化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每月月初及时更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实事进展情况,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存在问题等内容要在信息形成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在重点领域方面,涉及本部门“三大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建设、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情况,坚持每月或每季度定期更新,每月月初或每季度初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在规划计划方面,每年年初编制年度规划计划,年度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在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七)严格做好人事和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局机关、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任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等信息,应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人事科负责,办公室配合)(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网上问答办理、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等工作,持续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自然人申请依申请公开14个工作日内,由相关科室、单位负责起草《关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的告知书》,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及时进行规范答复;网上问答办理方面,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答复内容要以为群众解决为最终目的,要礼貌大方、简洁明了,有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切忌出现随意、不礼貌的答复。(各科室、单位负责,办公室配合)。建议提案办理方面,每年定期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建议提案的答复,要格式统一规范,要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法规监督科负责)。(九)全力做好其他日常工作。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事项,每年至少举办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每年1月30日前,完成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工作;每月定期向省政府文件库推送公开文件,并完成近6年已公开文件的推送;完成市政府“我为网站找错”、重要信息转发以及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三、保障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住建系统“1+5+N”重要工作事项,完善配置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办公室确定两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单位各确定一名同志协助政务公开工作。(二)强化审核发布,加强平台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持续强化“科室起草-分管领导把关-保密审查-办公室复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开展政务媒体平台使用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住建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强化考核监督,明确改进方向。强化工作奖惩问责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并通报。附件: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朱臣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张海滨党组副书记徐静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守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杰城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志强城镇化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成员:耿英霞城乡建设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范宜卿办公室主任王燕人事科科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苏春波法规监督科科长綦鑫建管质安科科长鲍松涛科技设计科科长赵骋住房管理科科长王方海权益保障科科长沈波招标中心主任李东建筑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占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城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于淑芳质安中心办公室主任陈军城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徐静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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