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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科室:《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学法计划》已于1月1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学法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配套实施办法》(滨政办字﹝2022﹞27号)要求,扎实开展粮食和储备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学法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局机关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推动全市粮食和储备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为建设法治滨州贡献力量。二、学习安排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局党组学法2次,会前学法4次,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讲解;举办专题学法2次,邀请省局有关处室领导和法律顾问或有关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对标对表学习1次,对标全国粮食系统学法先进单位,就粮食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应用进行现场交流学习。(一)局党组学法安排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拟安排时间:6月前责任科室:人事科2.《中国共产党章程》拟安排时间:11月前责任科室:人事科(二)会前学法安排1.《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拟安排月份:4月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学习内容: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拟安排月份:5月责任科室:人事科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重点学习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保密制度》拟安排月份:7月责任科室:办公室4.《行政处罚法》重点学习内容: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七章《法律责任》拟安排月份:10月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三)法制专题讲座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点学习内容:邀请省局有关处室领导围绕12325案件办理工作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解读。拟安排月份:9月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2.《民法典》重点学习内容:邀请我局法律顾问或有关法律专家、学者对《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解读。拟安排月份:11月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四)对标对表学法对标全国粮食系统学法先进单位,就粮食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应用进行现场交流学习。拟安排月份:10月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三、学习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蔺兵川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杨立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的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责任科室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各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本年度学法计划。(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抓好落实,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建模范机关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集中学法时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确保学习不缺席、学习有计划、学习有成效,同时做好笔记,监督检查科适时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法工作,根据学法计划提前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学习内容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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