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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滨州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法治监督职能,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以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严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党委、政府先后专题研究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主动履职,市统计局党组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6次。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县区持续推动文件精神学习落地落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防惩统计造假、夯实数据质量的强大动力。(二)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彰显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培训班和市直部门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印制《统计执法检查手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印发《关于开展中央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对各专业重点指标开展执法检查。截止年底,全市共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企业1833家,围绕“四个必查”,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入退库检查企业437家,“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222家,行政处罚4家,有力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近三年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对全市121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做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始终将统计普法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一道防线,深化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滨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多维度做实统计法治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主要负责人为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暨科级干部进修班共130余人作“提升数据能力服务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专题讲座。丰富统计法律法规解读渠道。办公区域循环播放《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统计法宣传动漫》法治宣传片,制作更新《国家统计法治体系建设历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监督意见>应知应会》等宣传展板,系统全面的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进行详细阐述,强调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统计。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重要节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主题,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滨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发挥统计法治保障作用》,通过报刊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执法监督科负责同志走进滨州广播电台《“我执法我普法”机关普法时间》栏目,以现场直播方式解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重点就如何依法保障五经普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介绍。(四)自觉依法接受监督,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市统计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统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统计违法行为。严格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将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政务服务事项上传至门户网站。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截止目前,滨州市统计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今年以来,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解不够深入。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将统计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常规学习,但学习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普法宣传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通过法治培训、法律宣讲等方式,结合新媒体开展普法力度不够。三是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受行政编制等因素影响,存在统计执法检查数量不多,各县区间不平衡等问题。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等方式,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普法,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精准化业务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作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累计培训8000余人次。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2023年,市统计局将继续围绕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重点,扎实工作,担当作为,不断优化依法统计工作环境。一是持续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依法统计核心要义,掌握思想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建立完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明确党政领导的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法律底线,坚决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加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的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增加检查频率,扩大抽查范围,全面推进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强化责任追究,加强通报曝光,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发挥执法检查震慑作用,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领统计执法证,充实滨州市执法力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滨州市统计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滨州市统计局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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