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滨州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 “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7日
政策文号:滨金监字〔2023〕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二是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组织辖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315”投资者权益日、“520”防诈骗集中宣传。积极配合山东证监局对我市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要求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则要求,坚决杜绝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上市公司调研走访,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和规范运营提醒。三是加强风险预警。将省局“金安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和线下风险排查相结合,强化对各类风险企业的监测手段,加大排查力度,努力做到在最早时间、最低层级将非法集资等危害市场行为的风险遏制在源头。(五)部门联动,完善全市金融行业诉调对接机制。根据滨州市政府、财政局、国资委等13个部门联合建立的全市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滨州监管分局建立了滨州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金融审判府院联动协作力度、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集纠纷受理接待、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的“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综合服务。一是积极发挥评估中心作用。在当事人提出中立评估申请后,聘请与纠纷本身和纠纷双方均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基于对纠纷各方当事人陈述及所提交证据材料的综合考量,作出建议性评估报告,供当事人参考。截止目前,中心已应申请组织专家为4起金融纠纷出具中立评估报告。二是联合滨州市企业家协会签订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直通车”合作备忘录。建立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维权对接机制,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推动滨州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打造“法院+金融调解”诉源治理新模式。滨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滨州市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工作站被聘为特邀调解组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的工作人员均聘任为特邀调解员,建立调解员疑难案件定期反馈、探讨机制,针对调解员认为疑难的案件,每周一召开案件分析会,以期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指导调解方向,从制度监管和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四是滨州市法院系统积极健全证券期货案件律师民使诉讼调查令制度。出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实施意见》,支持投资者代理律师依法行使调查权,提高投资者取证能力;依法查处据不履行投资者及其代理律师取证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六)创新思路,全方位畅通中小投资者金融纠纷解决渠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健全事前教育宣导、事中监管服务、事后维权救济相衔接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创新性开展多项服务,全方位畅通中小投资者金融纠纷解决渠道,方便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一是构建多层次专门金融法庭,完善组织结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民二庭作为专门金融法庭,审理中小投资者保护和金融案件。金融案件较多的邹平市、博兴县分别将邹平市韩店法庭、博兴县陈户法庭设置为专门金融法庭,滨城区专门金融法庭在积极筹建中。通过市、县、镇三级金融法庭的建设,组成金融快审团队,专门对金融案件进行分流、组织证据交换、排期开庭、结案等,并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金融案件简易快审、速裁速判,类型化案件批量处理,办案周期从原先的60天缩短到10天,打造金融案件审理“专属快车道”。二是向科技借力,提高办案速度。为提高诉调便捷度,在全市范围内试点金融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积极联合法院在委派调解金融纠纷案件时,优先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等线上方式,并保证线上平台材料的发送、移交、接收等各个环节的畅通高效。截止目前,我市在线诉调对接案件166件,成功调解123件,调解成功率74.1%。联合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选取两家金融机构试点(工商银行滨州分行、滨州农商行)建立小额金融纠纷快调机制。小额金融纠纷累计调解210件,涉案金额929.65万,调解成功率100%。有效避免激化矛盾,快捷、高效化解中小投资者和金融纠纷,提升审判效率、减少市场主体成本和负担。三是开展“赋强公证”,创新调解方式。邹平市通过公证程序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督促债务人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公证的文书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利于促进纠纷解决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诉讼。该做法有效助力金融机构快速实现债权、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自开展金融“赋强公证”工作以来,金融案件数量由600件减少至335件,同比下降近50%。成功化解金融纠纷205件,涉及金额达5000万元。四是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成立滨州市沾化区和为贵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全市首家由金融服务部门主管的专门性、行业性纠纷调解组织。招聘调解员80余人,进行专业培训120余人次。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大厅、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网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对中小微企业的立案需求提供立案、保全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以电子送达、短信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五位一体”送达方式,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2年成功追回金融债权金额1000余万元。二、亮点工作(一)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滨州市政办公室、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滨州监管分局建立了滨州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打造“法院+金融调解”诉源治理新模式,加强金融审判府院联动协作力度、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集纠纷受理接待、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的“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建立调解员疑难案件定期反馈、探讨机制,针对调解员认为疑难的案件,每周一召开案件分析会,以期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指导调解方向,提高调解成功率。合作机制的建立,将实现金融纠纷多元调处端口前移,在源头上提高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更加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二)构建多层次专门金融法庭,方便群众维权。一是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民二庭作为专门金融法庭,审理中小投资者保护和金融案件。二是金融案件较多的邹平市、博兴县分别将邹平市韩店法庭、博兴县陈户法庭设置为专门金融法庭,滨城区专门金融法庭在积极筹建中。通过市、县、镇三级设置为专门金融法庭,组成金融快审团队,专门对金融案件进行分流、组织证据交换、排期开庭、结案等,并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金融案件简易快审、速裁速判,类型化案件批量处理,办案周期从原先的60天缩短到10天,打造金融案件审理“专属快车道”。(三)积极试点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提高诉调便捷度。为提高诉调便捷度,在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分行开展金融纠纷电子诉讼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完成立案、调解、阅卷、证据交换、庭审、签收文书等诉讼事项。截止目前,我市在线诉调对接案件166件,成功调解123件,调解成功率74.1%。小额金融纠纷累计调解210件,涉案金额929.65万,调解成功率100%。(四)搭建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直通车”,共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为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推动滨州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滨州市企业家协会联合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建立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维权对接机制,开通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维权“直通车”,搭建更加方便、快捷、畅通、高效的金融消费维权通道,并完善信息互通、维权互动合作机制,维护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五)开展“赋强公证”,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以邹平市为试点,通过公证程序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督促债务人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公证的文书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利于促进纠纷解决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诉讼,快速实现债权、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自开展金融“赋强公证”工作以来,金融案件数量由600件减少至335件,同比下降近50%。成功化解金融纠纷205件,涉及金额达5000万元。该项目成功入选滨州市委政法委“星云计划”创新项目,并被《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刊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甲天院长作出批示,由省法院调研后在全省推广。(六)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成立滨州市沾化区和为贵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全市首家由金融服务部门主管的专门性、行业性纠纷调解组织。招聘调解员80余人,进行专业培训120余人次。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大厅、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网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对中小微企业的立案需求提供立案、保全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以电子送达、短信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五位一体”送达方式,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进足不出户“指尖办”,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掌上办、网上办,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2022年成功追回金融债权金额1000余万元。(七)宣传方式多元,提高宣传质效。今年以来,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前谋划,科学制定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方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列为培训重点。一是组织活动,全面深入学习最新资本市场知识。二是专业培训,全面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政策。三是广泛宣传,全面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系列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企业资本市场专业知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意识,利用宣传宣讲提高广大投资者专业知识,多点发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宣传效果在国家、省、市等多级媒体刊发。三、存在问题2022年,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场主体的要求和社会期盼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对上市公司监管机制有待于完善,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要求还停留在督促阶段。二是对市场主体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政策宣传上精准推送的力度还不够。四、下一步计划(一)注重工作积累。市县联动,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引导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从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入手,协助山东证监局做好督导督查、现场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政策,对中小投资者提供网上立案、限时办结等便利,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二)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举办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等“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题宣传活动;加大律师协会在中小投资保护方面的工作力度,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三)设立滨州资本市场培育平台。联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设立市级资本市场培育平台,督促资本市场规范、稳健发展,邀请交易所和券商等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专家来滨考察授课。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辅导备案公司,辖内证券公司、基金机构纳入平台建设,在山东证监局统一指导下,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窗口指导和自律意识,推进滨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附件:滨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案例1.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案例2.构建多层次专门金融法庭方便群众维权案例3.积极试点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提高诉调便捷度案例4.搭建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直通车”共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案例5.开展“赋强公证”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案例6.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案件7.宣传方式元提高宣传质效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7日附件滨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滨州市政办公室、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滨州监管分局建立了滨州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打造“法院+金融调解”诉源治理新模式。针对调解员认为疑难的案件,自10月起,每星期一开案件分析会,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指导调解方向,提高调解成功率。案例2构建多层次专门金融法庭方便群众维权通过市、县、镇三级设置为专门金融法庭,组成金融快审团队,专门对金融案件进行分流、组织证据交换、排期开庭、结案等,实现金融案件简易快审、速裁速判,类型化案件批量处理,办案周期从原先的60天缩短到10天,打造金融案件审理“专属快车道”。案例3积极试点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提高诉调便捷度为提高诉调便捷度,在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分行开展金融纠纷电子诉讼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完成立案、调解、阅卷、证据交换、庭审、签收文书等诉讼事项。截止目前,我市在线诉调对接案件166件,成功调解123件,调解成功率74.1%。小额金融纠纷累计调解210件,涉案金额929.65万,调解成功率100%。案例4搭建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直通车”共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滨州市企业家协会联合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建立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维权对接机制,开通滨州市企业金融消费权益维权“直通车”,搭建更加方便、快捷、畅通、高效的金融消费维权通道,并完善信息互通、维权互动合作机制,维护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案例5开展“赋强公证”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以邹平市为试点,通过公证程序督促债务人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公证的文书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快速实现债权、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自开展金融“赋强公证”工作以来,金融案件数量由600件减少至335件,同比下降近50%。成功化解金融纠纷205件,涉及金额达5000万元。该项目成功入选滨州市委政法委“星云计划”创新项目,并被《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刊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甲天院长作出批示,由省法院调研后在全省推广。案例6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成立滨州市沾化区和为贵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大厅、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网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对中小微企业的立案需求提供立案、保全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进足不出户“指尖办”,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2022年成功追回金融债权金额1000余万元。案件7宣传方式多元提高宣传质效今年以来,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前谋划,科学制定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方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列为培训重点。通过系列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企业资本市场专业知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意识,利用宣传宣讲提高广大投资者专业知识,多点发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宣传效果在国家、省、市等多级媒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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