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总监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政策文号:滨安办发〔2022〕3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市属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总监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好安全总监这一创新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总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安全总监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一键通APP安全总监模块的注册机会,对所委派、所批准的安全总监进行再摸底、再登记,确保全市所有安全总监登记注册,并激活使用。要按照“谁委派谁管理、谁批准谁管理”的原则,当安全总监情况出现变化时,要及时在一键通APP安全总监模块中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全市安全总监数量、人员信息等真实准确。二、落实安全总监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指导本级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安全总监熟练使用一键通APP安全总监模块各项功能。督促安全总监按照《滨州市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报告、专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要确保于8月底前完成上传,专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按要求及时上传,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电子版由县市区、市直部门调度汇总后于8月27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委派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安全总监所报报告,特别对于重大事项报告要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应对建议措施,并抓好监督落实。三、建立安全总监述职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建立企业安全总监述职机制。要建立年度述职机制,每年初安全总监要向委派部门或批准部门述职,汇报上年度工作履职情况,重点汇报安全总监职责落实情况和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的落实情况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述职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重点工作述职机制,各委派部门或批准部门要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适时召集安全总监到监管部门进行述职,特别对重点工作不落实、监管要求不执行、执法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企业,要及时调度安全总监“面对面”述职,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四、严格安全总监教育培训。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总监教育培训纳入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专项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培训频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组织安全总监教育培训。2022年下半年市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组织安全总监教育培训,培训组织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人数、主要内容等)、培训通知、照片等材料整理汇总后于12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最新安全生产形势、政策、工作要求,特别是落实“八抓20条”创新措施的具体办法,及时上传到一键通APP安全总监模块中,督促安全总监开展自学,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最新政策要求。五、强化安全总监考核奖惩。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适应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总监考核奖惩办法,细化奖惩情形,明确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安全总监,要及时向企业发出免职建议函;考核优秀的,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奖励;连续考核优秀的,要建议企业予以重用。请市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行业制定印发安全总监考核奖惩办法,于9月底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要强化对安全总监的日常监督检查,“凡到企业,必查安全总监相关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安全总监应设未设、是否符合基本任职条件、是否专项分管、是否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和津贴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总监委派部门或批准部门,同时抄本级安委会办公室,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联系电话:0543-3656012邮箱:bzyjzhk@bz.shandong.cn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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