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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政策文号:滨交安全〔202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滨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5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鲁交安委办函〔2022〕35号)、市安委会《滨州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滨安发〔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主题和时间安排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五个务必”的要求,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三、活动主要内容(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市委、市政府“五个务必”主题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要聚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务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务必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务必精准化解风险隐患“补短板”、务必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夯基础”、务必压实拧紧责任链条“落到底”的决策部署,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五个务必”落实落地落细。(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指导,增强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义务、维护安全权益的意识,营造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公开曝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督促企业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五)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滨州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鼓励公众举报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实查处举报案件,及时关注社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主流媒体及时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并向市局报送情况。(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抓牢抓实,以培养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等业务骨干力量为着力点,常态化建立全员学习教育培训“一人一档”,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员轮训。要结合实际推进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公路、车船、场站、港区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媒介,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推动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基础上,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强化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等全年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驻点监督人员要督促驻点企业(项目)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附件1),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三)加强督导,及时总结。要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加强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市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内容。请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填报《“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于6月2日前报市局安委办,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局安委办。市局安委办联系人:纪国栋,联系电话:2226765,邮箱:bzjtaqk@bz.shandong.cn。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3.《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1.抓牢抓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护航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3.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4.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7.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9.生命至上安全第一10.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13.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15.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1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18.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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