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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为主,一县一策,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确保学位资源充足供给,防范大班额问题反弹,“十四五”期间新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150所,新增学位15万个。专栏5义务教育强镇筑基行动计划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校车、午餐等配套服务,引导农村小规模学校向乡镇集中。坚持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两手抓,突出课程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办好乡镇驻地学校,显著提升办学质量,争取到“十四五”末,与县域内城区学校办学水平大体相当,乡镇的教育服务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乡镇域内生源得到较好吸附和稳定。每年遴选一批乡镇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鼓励普通高中积极开展科技、人文、理工、艺术、体育、劳动教育,形成各自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职业目标和个人发展规划。扩大特色高中招生自主权,依据特色学科自主提出中考科目达标要求。支持学校依据特色学科,采取更加灵活的选课走班方式,通过学分互认、课程先修等方式推进与高校联合育人。完善普通高中发展保障机制,加大对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深入推进学科基地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有特色、教学改革有亮点、人才培养有创新、教学质量有保障的优质高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统筹考虑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校舍、设施设备资源,满足选课走班等教学需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专栏6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计划强化特色课程建设,打造特色课程集群,分层分类认定一批课程基地进行重点培育,提供高水平的设施设备、师资、经费等保障,打造教学改革、教师研训、课堂交流区域高地。选择部分学科教学水平高的学校建设一批学科基地,支持区域内普通高中发展优势学科,以学科为基础建设一批特色学校。4.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全面推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将各学段特殊教育全部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十五年一贯制办学,建立符合各类型特殊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强财政经费保障,全面推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十五年免费特殊教育。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施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程,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加强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广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提高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能力。(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负责)专栏7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建设3个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30个示范校。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拓展教育服务功能,逐步增加中度和部分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教育服务,建成全能型特教学校。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增进民生福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三)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加快发展适应需求、纵横双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中职教育在现代职教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加强职业院校基本建设、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优化学校、专业布局,坚持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统筹力度,基本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范围,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职业能力增进为主线,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中等和专科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成集中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全面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培养培训新型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普通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贯通,职前培养职后培训相协调的人才培养体系。(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落实推进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规划建设济宁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园区和市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拟新改扩建6所高职院校。县(市、区)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新改扩建工程,所有学校达到省规范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创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和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创建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建设3个示范性职教集团、6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示范区(园),依法依规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建成5个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5个乡村振兴示范校、5所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和1个试点县(市、区)。(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专栏8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程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工程,聚力打造3所左右具有山东特点、全国领先的高职院校,1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一批特色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教育专业认证、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分区域、分行业制定专业布局规划,重点建设15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3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四)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壮大更大力度实施高等教育强市战略,优化高等学校及学科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大学城。围绕为济宁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在颜店新区规划建设大学城。支持驻济高校立足济宁高质量发展。支持曲阜师范大学创建“双一流”,济宁医学院创建高水平应用型现代医药科技大学,济宁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升为本科职业学院。实施高职院校提升计划。支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创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齐鲁理工学院曲阜校区立足济宁建设发展;支持济宁市技师学院、兖矿技师学院、济宁工业技师学院争创国家重点技师学院。规划建设济宁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济宁农业职业学院、济宁健康护理学院、曲阜中医药健康管理学院、梁山汽车职业学院、山东外事职业大学金乡分校6所高职院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搭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平台,做好融资和信息服务,推动高校主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支持校企建立合作联盟,驻济高校与100家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产学研基地。支持高校在企业建立实践基地,教师参与企业研发,企业接收大学生实习和就业。鼓励高校孵化项目入驻大学科技园区。支持高校建设知识服务平台和开放型教育资源信息库,开展第三方服务,提高为社会服务能力。(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负责)(五)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平稳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落地落实差异化扶持政策。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比重,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依据《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收费和账户监管制度。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规范办学秩序。建立完善民办教育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六)构建融通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搭建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多种学习成果的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健全各类学习成果认定标准、学分标准、学分积累与转换办法,推动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构建全市开放大学体系,全面推行注册入学制度和弹性学制。依托“山东终身学习在线”平台等学习平台,打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库和服务平台。鼓励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各类文化机构场馆为居民开设终身学习公共课堂,培育一批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建设居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大学对老年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社区教育机构普遍举办老年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发挥人才优势、专业优势,积极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推动形成覆盖城乡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探索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支持社区教育事业发展。(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老干部局负责)专栏9社区教育办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县级社区教育机构。实施社区学习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鼓励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培育100个左右高水平社区学习共同体。四、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改革(一)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和落实评价制度改革。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积极推动各级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落实好中小学和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推动破除“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基本要求,细化岗位职责,加强岗位考核,探索形成过程评价、综合评价和增值评价相结合的教师评价机制。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学校评价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底线+特色”“规范+示范”实施路径,健全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落实机制,指导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坚守办学底线。(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完善课程教学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化课程改革研究,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实施“课程和教学深度改革创新”工程。构建“核心素养+个性特长”的课程体系,开设学生发展指导“生涯规划”课程。大力开展强课提质行动,每年打造100项精品课堂教学案例,着力培养课程建设品牌学校。全面建立学情会商和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形成述评报告,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建立1000人的市级教学常规落实督查专家队伍,着力提升课堂、备课与作业质量。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制定质量监控与绿色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市教育局负责)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遏制掐尖行为。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断提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积极推进等级评价、等级呈现、等级录取。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深化体育科目考试改革,初中、高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成绩,并逐步提高分值占比。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方式确定考试成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施。规范招生考试工作,完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意见,广泛宣传各学段招生政策,严肃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招生工作稳定有序,推进考试公平公正。(市教育局负责)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实施“教学成果评审和推广转化”工程。持续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和精品教改项目评选活动,提高优秀教学成果和改革项目的实践转化和应用效能,探索建立完善教育教学成果的发现培育、转化推广机制和平台,培育省、市、县、校梯级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富有影响力的教学成果。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科研网络,分学段按学科配齐教研员。加强督导评估,将教科研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重点督导评估教科研工作方向、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工作实效等,加强对教科研人员职业道德、学术诚信、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将教研工作综合评估结果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教育局负责)专栏10教研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注重教科研引领,建强用好教研员队伍,健全中小学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奖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发挥教研机构作用,探索建立县级教研机构兼职教研员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区域、学校教研共同体,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教研网络。鼓励通过共建、合作或者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同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教研水平。(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健全教育法规规章实施机制,全面提高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完善教育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推动落实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发挥法治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学校领导班子述法制度。推进学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学校法律文书清单制度,健全学校法律纠纷依法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负责)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化治理手段,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深入。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全面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创新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逐步实现“清单化、标准化、网络化、数据化、一体化”的数字化治理。(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持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提高章程建设质量。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健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推动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的全面实现。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尊重学校办学主体地位,规范政府及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监管事项,防止和消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扰,保障学校自主办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依法依规设置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确保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形成科学完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扎实开展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康发展。建立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开展科学的评估监测与评价。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并落实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约谈、通报、问责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评估监测与评价的使用效能。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各项激励政策。基本建成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保驾护航。(市教育局、市委编办负责)(三)打造教育交流合作新格局提升教育对外交流水平。充分发挥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的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多元文明的对话和沟通,增强济宁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协同办学,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办学和研发机构,联合举办高水平职业技能大赛。支持职业教育院校教学、管理队伍赴国外研修,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有选择、有计划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师境外培训、姊妹学校建设、师生校际交流等工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纳先进教育理念,提升人文交流能力。(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高质量推进区域教育协作。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等国家多重区域战略,重点深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协作。高质量推进鲁南经济圈教育合作,鼓励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合作共建,推进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区域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依托鲁南职业教育联盟,支持中职学校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形成鲁南职教发展合力,做大做强交流合作项目。持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帮扶工作,提升内地新疆班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对口支援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五、提升教育保障水平(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机制。完善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全局引领与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完善教育系统干部培养、选任和考核评价机制。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贯彻落实。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并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学校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高质量全覆盖。继续实施中小学校党建文化“一校一品”创建工作,创建300个“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培育500所党建示范校,加强对党建示范校的动态管理,不断推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等群团工作,以党群共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提升工程,合理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完善培训制度。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构建党员经常性教育体系,整体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境界、能力、作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负责)(二)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师补充机制,在用编进人计划内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补充教师。创新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探索面试前置、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形式。加大优质教师资源引进力度,接收全国重点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通过面试,引进“双一流”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对全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可利用空余编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学科需求,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公开招聘为教师。职业院校招聘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的,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突出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倡树师德典型,积极参与“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宣传,组织“济宁市最美教师”选树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优化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体系,加大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引领辐射作用。强化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缩小班级、校际、区域之间师资差距。完善教师资格体系和准入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100个名师工作室,遴选和培养400名左右名师名校长,整合资源,建强市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43个特级教师工作坊群组,15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栏11名师名校长培育行动构建名师培育体系,统筹各级各类学校名师培育工作,培养万名骨干教师、千名卓越教师。市级层面重点培育卓越教师,县级层面重点抓好各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实现每个学校、每个学科都有名师。开展中小学校长轮训,配合省级层面重点抓好名校长高端培育、高中段校长培训和义务教育段、幼儿园骨干校长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省级培训,市、县重点做好初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全员培训,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调整机制。加强城乡教师交流,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和交流轮岗,任职任教。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及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培养选聘、履职考核、薪酬保障、交流轮岗等制度。(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栏1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落实行动计划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调整机制,提升统筹层级,完善周转编制专户政策,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全面清查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纠正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的问题,规范借调使用中小学教师情况。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和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探索实施形式多样的教师关爱工程。推行教师优待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教师乘坐公交、游览景区等免费政策。开展各级优质课和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栏13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持续推动落实省教育厅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3万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任务,制定我市建设计划,大力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乡村教师创造“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工作环境。各县(市、区)通过财政预算、争取社会融资等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三)提升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水平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为手段,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三全两高一大”(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发展目标,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支撑教育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升级改造教育网络,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出口带宽达到1000M以上,完成教育系统IPv6改造。推进“无线校园”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开展IPv6、5G等新一代互联网应用。推动智慧校园建设,逐步普及符合技术标准和学习需要的新型学习终端,强化智能教室、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STEAM空间、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场馆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市教育局、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有效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与能力。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形成覆盖基础教育阶段所有学段、所有学科的生成性、高品质、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推动网络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保障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并发挥好已有资源的作用,利用以互联网为主的多种手段将资源提供给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学校免费使用。(市教育局负责)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环境下的智慧课堂,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教师人技协作支撑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变革,借助多模态交互形式,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持续开展网络条件下的精准扶智,深化“三个课堂”建设应用。构建信息技术引领下的“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的新型网络同步教学教研模式。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和偏远地区,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教育局负责)推进教育管理与服务网络化智能化。从服务教育管理拓展为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过程精细化、教学分析即时化,充分释放教育信息化的潜能,系统发挥信息化在政府职能转变、教育管理方式重构、教育管理流程再造中的作用,促进政府教育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推动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市教育局、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提升教育装备水平。按照国家新颁布的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完成中小学校实验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更新。加快创新型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装备科学化水平,每年完成50间创新型实验室建设任务。推进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规范化建设,全市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中小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完善实验教学体系,创新实验教学方式,加强实验教学与多学科融合教育、编程教育、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开展理科教师全员培训,提升理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强化装备应用,开齐开全实验课程,提升学生创造性思维、动手实践、团队合作能力。加强中小学校图书馆建设,图书配备达到省定标准。(市教育局负责)专栏14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程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应用,开展跨区域教学资源共享。借助在线教育扶智团队,实现在线同步课堂和同步教研,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和偏远地区,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履行地方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市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收费动态调整和分类定价、优质优价收费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形成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十四五”末所有县(市、区)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始终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振兴乡村教育。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时,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五)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教育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与安全责任清单,强化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减少一般事故,防止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家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基础建设,提高校园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式管理、一键报警与视频监控、护学岗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安全排查整治,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联防联控,落实校园欺凌防治措施。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确保营养健康。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舆情处理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教育网络安全监测和安全等级保护全覆盖,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六、统筹推进目标任务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新格局。坚持优先发展战略,优先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确保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二)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有效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委的职能,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围绕国家、省、市教育规划中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规划落地落实。(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全媒体准确解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的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对重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凝聚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四)强化监督管理。健全规划实施督导问责机制,将教育规划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加强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应用,强化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确保规划落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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