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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办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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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济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经研究,从2022年起,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试(文化课)、录取工作由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承办。为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承办机构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文化课考试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工作按照职属权限,由各县市区和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承担。体育测试、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管理模式不变。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指导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特殊考生资格审核由各级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二、落实组织保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最重要的教育民生之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招考机构及工作人员,在政策、经费、人力上予以足额保障,同时,县市区教育局应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帮助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安全平稳进行。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统一要求,理顺工作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尽快启动报名和录取业务交接工作,确保2022年5月10日前交接完毕。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形成合力,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文化课考试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于5月11日前书面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联系电话:2327598。济宁市教育局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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