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政策文号:滨应急发〔2022〕1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深化加强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滨安发〔2022〕7号),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按照“定标、达标、提标”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提升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60%以上,工矿商贸行业领域5家以上企业争创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方法试点行动。2023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投产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稳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提质扩面。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二、重点内容(一)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规范,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等,进一步健全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逐岗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全力推动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全员参与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1.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当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势,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量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台账化管理。2.摸清底数。摸清企业底数,掌握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定级清单,逐一进行“把脉问诊”,针对企业情况建立“一企一策”,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挂包帮扶、专项推进,确保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3.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强化标准化建设的理念,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确保层层动员到位,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二)全面推进阶段(6-12月)1.确定组织评审单位。按照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和省应急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评审单位或评审人员(包括评审专家和评审员)。2.加大培训力度。各县(市、区)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培训工作列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企业培养明白人,让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让企业真正学会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培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3.完善管理体系。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按照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评审细则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深入查找和分析企业标准化建设运行方面存在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4.推进示范引领。各县(市、区)要培育标杆示范企业,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观摩培训等形式,指导行业其他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整体推动各行业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5.强化专家指导。充分发挥各专业服务机构、专家、标杆示范企业骨干力量的作用,特别是对不具备师资条件的企业,通过专家送教上门等方式,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为重点,抓好全员培训,使其掌握具有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方法,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有效运行。6.实时评审验收。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化的评定标准和评审细则要求,结合目标任务分阶段、抓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达标途径,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验收。同时要加强对组织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评审工作,严把评审质量关。(三)督导检查阶段。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标准化建设成绩和不足,固化工作成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机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标准化达标任务。市局将组织专家不定时的对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标准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发现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进展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达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12月份,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县(市、区)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深化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和标准规范,既要关注建设进度,更要注重建设质量,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年度目标、阶段目标,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加大帮扶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健康开展。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对标准化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强力推进标准化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强化宣传引导,打造全新格局。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宣传,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正面宣传,积极营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标准化工作可持续发展。(四)严抓动态管理,推进提质增效。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督促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深入分析与更高层级达标企业的差距,找准薄弱点,完善工作措施,推进达标升级;对存在达标后放松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滑坡、达标建设与日常管理“两张皮”等问题的企业,要降低或撤销其标准化等级;对未达标企业,要盯住抓紧,督促加强整改,限期达标;抽查核查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对评审工作不认真、现场评审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予以通报。政策解读|部门解读《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