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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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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培训机构,各考试点,各有关企业:为营造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体系,更好地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服务,经座谈交流和征求意见,并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一、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流程要求各县(市、区)应急局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的安全培训机构及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活动加强监督指导,包括培训开班时培训计划的审核、培训过程中按纲施训的落实以及培训结束后考试的申请等。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其办学条件情况、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等,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罚,督促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顿、规范提升安全培训行为,并做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工作。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培训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计划开班、学员考勤、教学评估和效果反馈等规定,保证培训质量,努力提高学员考试通过率。建立完善培训档案,对材料真实性和承担的工作全过程责。加强时间观念,各项工作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尽早完成。各考试点要按照要求做好考试组织、保障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规范、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二、强化问责,督促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严格按照流程梳理各环节职责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及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违反工作流程要求,不及时开班培训、人为积压学员、超过规定时限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负面舆情的,给予通报、约谈、暂停培训考试、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培训考试工作资格的处理。市应急局将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的管理以及日常监考情况,作为县(市、区)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各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学习,熟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卡、慢、拖”的工作作风。要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政治意识、为民意识,采取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服务要求,将为民服务理念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为学员和考生提供良好的培训考试环境。2022年3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流程(一)安全培训报名。企业或个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安全培训机构报名,培训机构信息可在市应急局官网查询,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1.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下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培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2.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的,提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3.特种作业人员初培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个人健康承诺书;4.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或换证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个人健康承诺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企业或个人对所提交的材料、证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二)审核建班。安全培训机构审核学员报名条件和材料,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人员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建立培训班级。培训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人员较少的工种可联合开班,不得超时限积压学员。安全培训机构对报名条件和材料审核结果等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三)培训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大纲及有关规定制定培训计划,填写培训班申请表,报学员所在县(市、区)应急局审核。收到培训计划2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应急局完成审核并向培训机构反馈。经审核同意后,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完成培训,要保证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质量、理论和实操培训等符合规定要求。安全培训机构对培训全过程负责,县(市、区)应急局对培训过程加强监督。(四)培训资料保存。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关于加强全市安全培训考试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培训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相关证件的有效期限。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工作流程(一)提出考试申请。培训完成2个工作日内,安全培训机构将《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申报表》《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费缴款开票信息汇总表》报送济宁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技术服务中心”)。2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费工作后,安全培训机构通过考试系统提出考试时间、地点的申请。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涉及交纳考试费。(二)考试审批安排。接到考试申请2个工作日内,市技术服务中心通过考试系统进行审批,主要审查考试场所的选择是否符合考核权限、考试人数是否符合考试场所承考能力等。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安排考期,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反馈。市技术服务中心在济宁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监考员,编制考试计划,并将考试计划派发到县(市、区)应急局、考试场所和安全培训机构。(三)考前准备。接到考试计划后,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准考证的下载、发放工作,并及时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考前1个工作日12:00前,考试场所与市技术服务中心对接,调试考场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做好考试准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务员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对接考试时间、人数、考场情况等事项,监考员考试前一天登录考试系统拉取试卷。(四)考试组织实施。考试当天,组织完成下列工作:1.考试场所工作人员检查考试场地,调试考试设备;2.召开考务会议,监考员、考务员、考试场所负责人等参加,通报本次考试基本情况及考试设备运行情况,强调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安排工作任务等,并做好会议纪要;3.考试场所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4.按照防疫指挥部要求,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工作;5.组织考生进入侯考室,讲解考试流程、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等;6.考试场所工作人员通过人证识别设备核查考生身份,查验考生是否携带手机、通讯设备、学习资料等违禁物品,组织考生签字入场;7.监考员安排考生对号入座,宣读考场纪律,准时宣布考试开始;8.开考后,监考员检查所有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是否和本人一致,并核对考试系统中随机抓拍的考生照片。(五)成绩推送。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复审人员考试结束当天,监考员发送考试信息。市技术服务中心发布成绩,并将考试信息推送到制证审批环节。特种作业初培人员的考试信息待实操考试结束后推送。(六)考试资料整理与保存。考试场所负责整理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申报表、考场记录表、考生成绩汇总表(盖章)、考生签到表、理论考试情况记录表等资料。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市技术服务中心,一份由理论考试场所连同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存档,档案资料保存3年。考试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发布后10日内,向市技术服务中心申请免费补考一次。安全培训机构将补考班级,通过考试系统提出考试申请,无需交费,无需提供考试申报表。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工作流程(一)提出考试申请。理论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安全培训机构将理论考试合格且已交纳实操考试费的人员信息,填入《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申请表》,报市技术服务中心,提出考试申请。(二)考试审批安排。接到考试申请2个工作日内,市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审批。根据各培训机构实操考试申请、实操考试场所承考能力等统筹安排考试,确定考评员、考务员等,制作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计划,将考试计划派发给安全培训机构和实操考试场所。(三)考前准备。收到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计划后,安全培训机构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安排人员于考试当天带队参加考试。考前1个工作日12:00前,实操考试场所与市技术服务中心对接,调试考场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实操设备等设施设备,做好考试准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务员在开考前一天与相关人员对接考试时间、人数、考场情况等事项。(四)考试组织实施。考试当天,组织完成以下工作:1.考试场所工作人员检查考试场地,调试考试设备;2.召开考务会议,考评员、考务员、考试场所负责人等参加,通报本次考试基本情况及考试设备运行情况,强调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安排工作任务等,并做好会议纪要;3.考试场所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4.按照防疫指挥部要求,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工作;5.组织考生进入侯考室,讲解考试流程、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等;6.考生听到叫号系统叫号后,通过人证识别设备验证身份,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7.考生到达指定考位,由考评员查看证件,组织签到;8.考生在考试设备上扫描身份证逐科开始考试。(五)成绩推送。考试结束当天,考评员将考生实操考试成绩录入考试系统并发送,对成绩真实性负责。市技术服务中心发布成绩并将考试信息推送到制证审批环节。(六)考试资料整理与保存。考试结束后,实操考试场所负责整理资料,包括:实操考试情况记录表、考场记录表、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签到表、实操考试成绩单(盖章)、实操考评记录表、实操考生成绩单,连同考试全程录音录像等资料由实操考试场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3年。其中:实操考试情况记录表、考场记录表、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签到表、实操考试成绩单(盖章)报送市技术服务中心。实操考试不合格且理论考试没有参加补考的,可在成绩发布后10日内,向市技术服务中心申请免费补考一次。实操考试不合格且理论考试已经参加补考或实操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四、制证审批工作流程市应急局负责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制作发放工作。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可申请《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一)提出申请。培训机构在申请人考试成绩发布后,将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将申请材料和制证申请书、制证申请明细表(见济应急字〔2020〕66号文件附件6、附件7),在1个工作日内送至市为民服务中心市应急局窗口,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发证(网址:http://zwfw.sd.gov.cn)。申请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书复印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二)材料审核。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许可意见;对培训机构提交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申请通过考试系统进行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退回培训机构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培训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将补正后的材料送至市为民服务中心市应急局窗口。对于材料把关不严的培训机构,予以通报批评。(三)证书制作。在收到齐全材料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发证条件要求人员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四)证书发放。证书制作完成后,通知培训机构到市为民服务中心发证中心领取证书或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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