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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财政局 关于全面推进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滨城区房管中心: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一、明确2022年任务目标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46个(共252个小区),共1098栋,26418户,253.46万平方米。各项目力争5月上旬前开工,11月上旬前完成年初计划任务。二、科学制定计划,提升改造标准一是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计划。要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从当地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充分做好小区现状调查、群众意见征求等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23年底前力争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各县(市、区)改造计划应符合当地资金筹措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坚决防止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二是提升改造标准,丰富改造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基础类项目应改尽改、完善类项目宜改则改、提升类项目能改则改的原则,一区一策,分类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着力补齐小区短板。原则上各老旧小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外墙保温、飞线整治和楼顶防水等工程,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根据实际积极推进增加物业管理用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增设停车位、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等工程,进一步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三、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及居民作用各县(市、区)要明确街道、社区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职责分工,发挥街道、社区在民意调查、沟通议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渤海红色物业”建设等相结合,加快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机制,发动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与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建设流程,依法依规履行立项、设计、招标、开工、竣工等建设手续。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建房字〔2021〕7号)等要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工程抽检巡检制度,压实责任、加强巡查,落实工地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措施,把好竣工验收关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五、加快专营设施改造督促引导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老旧小区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推动专营设施升级改造。六、把牢底线,做实群众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居民主体”,街道、社区等深入开展民意征询和入户调查工作,广泛发动居民参与方案制定、施工监督、后续管理和评价反馈。开工改造前,居民就改造内容、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模式等,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在线)确认。改造方案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以民意为导向,实现共同缔造。改造过程中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馈问题。七、统筹资源,推动片区联动改造树立“大规划、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统筹各部门、单位资源和资金,结合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创建、智慧城市建设等,积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整个片区统筹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推动建设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八、建立改造资金多方共担机制推广“4+N”融资模式,积极通过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等渠道,落实资金多方共担机制,破解资金难题。鼓励各县(市、区)吸引培育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挖掘运营社区服务等收益点,通过项目后续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实现可持续管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资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改造工作。九、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力度要加强实施方案、改造工程等公示工作,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公示栏,对实施方案、改造内容、改造起止时间、实施主体、参与单位、主管部门、投诉(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畅通投诉咨询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政策张贴公示、社区开会答疑、专家政策解读、居民现身说法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建共治美好家园。附件:1.2022年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财政局2022年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2年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县(市、区)项目数量(个)小区数量(个)户数(户)改造楼栋数(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滨城区2727759827463.08沾化区11111152265.95邹平市3535779032979.91博兴县7373400413845.58无棣县5555288522226.48惠民县344024928826.5阳信县1111497215.96合计2462522641810982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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