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优化《全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政策文号:济工信字〔2022〕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为加快水泥行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关于“两高”项目“四个区分原则”“四类处置方式”规定和《关于调整优化<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原〔2022〕20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济宁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济工信字〔2021〕51号)有关水泥粉磨退出规定进行调整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优化调整内容(一)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须于2022年年底前全部关停退出。以现有已建成装置核定粉磨产能,核定产能经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可以进行产能置换,已经进行置换但尚未拆除的装置不得重复置换。产能核定标准执行2019年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水泥产能核定标准》。(二)3.2米以上水泥磨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规定的“四类处置方式”,对3.2米以上水泥磨机进行分类处置,合规的直接纳入清单管理,违规的整改完成后纳入清单管理。(三)新建水泥粉磨项目。一律按照2:1比例进行产能置换,产能不低于90万吨。(四)其它事项。《济宁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济工信字〔2021〕51号)规定的其它事项不变。二、加快推进产能置换(一)产能确认。由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依照本通知下发的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置清单,组织专家和企业进行最终确认,2022年2月底前将确认结果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二)公示公告。2022年3月15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我市申报的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建成装置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公告。(三)推动实施。各县市区以公告为依据,组织企业抓紧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加快落后产能整合退出。2022年5月15日前,将产能置换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报送直径3.2米以上合规水泥磨机清单。三、进一步强化备案管理新建水泥(含熟料、粉磨)项目,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规定,履行省级备案程序,申请纳入全省“两高”项目清单;关停退出的项目,要及时申请退出“两高”项目清单。附件:1.水泥粉磨产能核定表2.济宁市水泥粉磨装置清单(直径3.2m及以下)3.特种水泥熟料企业配套水泥磨机清单(直径3.2m及以下)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能源局2022年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调整优化全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关于调整优化全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音频解读】《全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电子书解读】《全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政策文件解读】《全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山东济宁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山东济宁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