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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民服务中心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3-5名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缓解基层就业服务薄弱问题,在各村(社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专职信息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联系、监督管理、信息报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组织检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自2022年1月开始每半月调度一次,直至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任务完成后,县(市、区)要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市级抓统筹,负责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县(市、区)定方案,负责任务落实;乡镇(街道)抓管理,具体负责开发岗位人员安置;村(社区)管使用,做好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明确部门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三)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出勤考核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上岗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街道)要加强聘用人员考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和村(社区)负责。县(市、区)要制定工作考核办法,严格督导落实。把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作为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重点督导资金配套、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附件: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附件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政策解读|部门解读《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解读|图文解读《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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