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研发投入激励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政策文号:滨政办字〔2021〕6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研发投入激励机制,推动“双型”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滨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双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滨发〔2021〕12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着力突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创新策源渠道,优化创新生态体系,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充分释放企业创新潜能和活力,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富强滨州提供强力科技支撑。(二)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最佳结合点,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破科技创新路径依赖,着力解决企业创新活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2.突出平台支撑。面向“十强”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强化渤海科创平台建设与运用,充分发挥平台资源集聚、共享共用、成果转化、孵化服务等功能,解决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干不了、干不好的技术创新问题。3.实现机制重构。着力从工作机制、资源配置、营商环境、创新生态等方面发力突破,改变单纯依靠财政奖补等政策手段,引导企业突破传统思维和路径依赖,坚持自主自立自强与借智借力借势相结合,构建“大创新”格局,激发和释放创新潜能、创新活力。4.强化政策落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政策供给水平,实现科技政策的精准化供给、精细化落地,解决科技政策“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三)任务目标到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全面完善,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到3.5%以上,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上市企业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科技创新综合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双型”城市建设成为区域创新重要品牌。二、推进措施(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1.提升规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提质增量,以先进制造业为重点,支持和推进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各类创新(人才)平台,到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60%以上,推动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开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三年内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目标。扩大产学研合作覆盖面,每家规上工业企业至少与1家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健全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奖补政策,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为重点的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扩容提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30%以上,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600家。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建立科技型企业链条式培育机制,完善“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发展壮大”培育路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和滨州科创联盟,发挥协会和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精准对接省内外高端科教资源,扶持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在细分领域成长为“小巨人”企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赶超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实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市县区给予适当支持,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瓶颈问题。完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培育链条,建立精准化服务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4.深化国有企业创新改革。加大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到2023年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5%。推动国有创新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现金增量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加大国有企业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现金等激励力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市国资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5.发挥渤海科创平台支撑作用。深化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运营管理改革,进一步凸显平台共享功能,全面提升“八大中心”服务水平,推动各功能平台与“十强”产业紧密对接,发挥研究院在资源聚集、技术供给、转化孵化、人才输送等方面功能,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推动技术交易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定期发布“十强”产业对应省内外优势学科高校、科研机构的最新技术成果,提高企业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的对接成功度。加强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围绕“常态问需、精准推送、扩容提质、高频使用、高效利用”,持续优化和提升科技文献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完善“揭榜挂帅”制度,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为载体,每年面向国内外招引100个左右高层次科研团队,突破一批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升级渤海科技创新券政策2.0版,扩大补助范围和力度,支持入驻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动科技创新平台整合重组。全力解决创新平台“全而散、多而小”的问题,加快形成对“十强”产业的链条式支撑,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向高端化、共享化、融合化发展。市级创新平台,按照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进行布局,避免重复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行业领域创新型平台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整合重组,实现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打造综合性创新平台。加强与省会经济圈创新平台联动,推动科研设备、科技咨询、创新人才区域内联动、互补,最大限度地借力融合发展。(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高校院所、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投融资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完善“产业导向、市场牵引、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所支撑、机构助力”的发展机制。瞄准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业中试基地。(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着力打造创新联合体。总结推广“魏桥模式”“京博模式”“愉悦模式”“黄海模式”,支持企业依托产业链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探索建设“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联结上下游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支持细分行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以法人实体形式运行,每年凝练重大创新需求,采取揭榜制方式进行发榜,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服务链条,提高科技型企业源头孵化能力。积极推进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工作。(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提升高校院所科技供给能力。加快“五院十校N基地”建设,坚持产教融合发展方向,优化市域高校重点学科布局,满足产业、企业对人才和科技成果的需求。市县区联合建立校地科技合作机制,支持市域高校教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健全有利于科技人员向企业流动的体制政策环境,进一步破除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双向流动与兼职的制度障碍,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10.大力发展创新风险投资。借鉴合肥等先发地区的基金运作模式,按照“国有资本引导、市场化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容忍”的原则,利用现有国有资本出资设立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股权、债权投资形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先进技术服务企业成长,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竞赛优秀项目企业。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回购及清算等途径,实现基金投资退出,其中非盈利性基金项目净收益的20%作为无偿资金补助企业。(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11.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继续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规模,完善“投贷”联动机制,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支持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单位,成立“滨州渤海科创发展基金会”,设立科技创新股权投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滨州落地的高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按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设置投资金额40%的投资容错率,容错率范围内出现的亏损问题尽职免责。(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12.推动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每年遴选一批研发投入高、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入库培育,动态保持100家左右规模的企业上市培育梯队,引导重点培育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供给13.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力度,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保障预算安排的重点,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创新资金保障能力。鼓励县(市、区)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稳步增长机制。调整优化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科技创新平台奖补、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创新券等普惠性激励政策。(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落实科技创新税收激励政策。全面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职工教育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落实科技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深化科技管理机制改革15.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探索推行“揭榜挂帅”“专家组阁”“经费包干”等新型科研项目实施模式,科技部门强化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工作定位,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推行企业研发项目备案制度,健全企业研发经费管理台账,引导企业完善研发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6.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深化市级科技奖励改革,突出实际应用绩效与市场评价机制向产业和企业倾斜,提高科技奖励的影响力。加快推进破“四唯”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分类评价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大力发展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支持高校院所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尽早识别具有商业化和社会化前景的项目,让更多优秀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出来。支持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从转让净收入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补。依托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等建设一批共享中试基地,提供技术集成、成果孵化等服务。支持和引育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立一支技术经纪人队伍,打造高水平的渤海技术交易市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构建优良科技创新生态18.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科技领域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推行项目申报网络化、政策推送精准化、政策享受免申化,提高企业政策获得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任务,聚焦包容普惠创新指标要求,改进提升短板弱项,提高全市创新创业活跃度。实施企业家科技素养提升行动,每年组织100家左右的企业负责人到高校、先进地区轮训,培养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战略思维的企业家群体。(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9.提升“双招双引”质量。聚焦高科技项目、高端科技人才、产业短缺人才、企业亟需人才,完善“双招双引”考核标准,提升“双招双引”工作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项目库,在人才、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完善创新人才引育机制。鼓励以项目合作方式帮助企业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培养本土复合型、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创新人才、技术经纪人等,打造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完善科技人才绩效评价制度,提高科技人才资金使用效益。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立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构建高位统筹、高效运行、高质推进的科创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把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级科技部门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加大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推动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科技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二)强化协同联动。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职责,层层分解落实,细化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注重发挥企业、高校、协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作用,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工作格局,以强大合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市科技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三)完善评估考核。健全企业自主创新指标监测体系,将主要指标和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主要指标和任务季报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与政府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企业创新重要指标纳入市直相关单位及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加强督查问效。(市科技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印发政策解读|部门解读《关于建立研发投入激励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