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
滨州工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工业园区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华盟汽车产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城区尚集现代农业示范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新文化产业园
山东-滨州-博兴县
-
滨州市沾化区鼎丰农业产业园
山东-滨州-沾化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滨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富强滨州起势成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建设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预案编修和演练,事故应急救援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科技强安,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5年分别下降30.5%和25.9%,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二)“十四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滨州市落实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决策,全面推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的关键时期,改革与发展并进,机遇和挑战并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传统风险和新兴风险相互叠加、相互影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日趋繁重。一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我市行业门类较为齐全,化工、冶金企业数量较多,工商贸行业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较大,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仍然存在,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三是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生命线工程、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四是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新基建加快推进,新业态大量涌现,复合型事故有所增多,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由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五是安全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监管环节有漏洞、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权威性亟待增强。“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全市开启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机遇叠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动力和能量。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科学的风险管控和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努力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落实责任。发挥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坚持党建统领、社会共治,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人民至上,安全惠民。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推进。坚持以系统性眼光和法治思维,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拓展公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全民参与,全员开展,加强安全生产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科技赋能,创新举措。将现代科技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开拓新思路、研究新方法、探索新举措,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思维模式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手段创新,取得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新突破。(三)目标任务1.“十四五”主要目标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到2025年底)———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0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2.分项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更加有力。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达100%,化工重点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率达100%。———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加完善。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100%。3.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新时代现代化强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通过报、台、网、端、微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各级党校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功能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市应急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工作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界定行业主管部门,填补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管理,落实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责任。(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优化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人员及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巡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推动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安全总监配备率达100%,其他行业按规定做到应配尽配。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企业全员培训,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指导企业合理用好用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认定、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管理1.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等长效机制。严格地方安全规程、行为规范和强制性、指导性标准的应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市应急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综合运用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提高执法精准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社会监督共治。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联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滨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市应急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完善事故调查机制,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属地、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开展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完善事故评估机制,加强对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强化风险源头治理。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把功能区、企业和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设计安全要求,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安全强制性要求,聚焦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高危领域,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方案,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精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实现隐患排查整治不间断、全覆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安全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综合分析研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管控。以应急管理部确定我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方法试点市、京博石化作为国家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单位为契机,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融合建设、有效运行。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实现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型升级。推进重大工业设施和装备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覆盖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综合监管系统,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现安全风险实时管控应用。2022年底前,实现市县与企业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严格落实各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推进应用重大工业设施和装备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1.化工及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建立健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防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快实施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严格控制涉及有毒气体和爆炸物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落地入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构建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严密管控运输车辆和人员在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数据库,督促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交通运输领域。聚焦长期制约阻碍交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实施精准治理,推进道路交通隐患防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强化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深化治理货车非法超限超载,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提升各部门协同处置能力,实现运输全过程监管与协同联动。把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和市场准入、运力投放、信用评价衔接运用,形成有效制约手段,从源头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海上搜寻救助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研究制定海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游艇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加强水上运输企业、船舶准入管理,严厉打击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滨州海事局、市海洋发展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城市建设领域。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热力等基础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治理,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治理,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体系建设,强化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消防领域。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息化进程。(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冶金等工商贸领域。持续开展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实施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提升工程,扩大覆盖面,提升达标率。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在金属冶炼领域试点推广高温熔融金属智能化热像监控等系统,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油气管道领域。督导管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强化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完善油气管道检查巡查制度,协调解决管道保护问题,组织排查管道重大外部安全隐患并跟踪整改。加大管道保护普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7.非煤矿山领域。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重点矿山和重点环节以及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农机渔业领域。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业农村、公安交警、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严格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农机登记注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考核发放和审验等管理,把好农机安全入口关。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农机领域存在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规上路运输、假牌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渔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制定渔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落实渔港、渔船和渔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渔船安全设备管理,严厉打击涉渔“三无”和“套牌”船舶、渔船不按规定登记检验、不配备使用安全装备、渔船违法出海作业等行为,依法强化出海人员和船只证件管理。加大老旧渔船报废更新和减产转产力度,引导渔船按标准船型升级改造。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渔业安全应急管理,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渔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9.功能区。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式管理。加强产业聚集区安全管理,深化风险隐患整治,完善部门监管协作,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0.电力领域。开展发电安全和施工安全整治,实施风险预警管控,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电网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系统安全防护。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1.特种设备领域。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监管。以危化品压力容器、港口压力容器、油气压力管道、燃气管道法定检验为重点,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96333”电梯应急服务平台,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旅游安全。严格落实旅游安全准入制度,在旅游企事业单位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涉旅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抓好旅游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围绕重要会议、重大赛事、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等时间节点,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化活动场所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3.学校安全。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加强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攻坚整治。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1.加强预案制定管理。结合危险源和可调用救援资源,立足实际,修订完善市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等。健全预案备案、督查、评估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强化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联调联战指挥信息平台,提升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服务保障水平,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分专业、分类型、分区域建设市、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2025年底,全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达到25支。尽快提高基层应急救援水平,利用3-5年的时间全市基层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以“六有”为标准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达不到建立条件的要全部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关键时刻有救援队伍喊得应、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装备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完善应急物资调运制度。强化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应用配备,做好更新、改造、维护。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培育发展壮大本地高端装备以及通用装备产业。完善个体防护装备,科学引导应急防护装备消费需求,研发和生产应急防护产品,推动应急产品消费观念转变,大力普及家庭和个人应急防护装备。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库。(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实战化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和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方案,强化对新技术、新装备操作应用,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开展部队非战争行动力量与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联调联战联训,提升救援队伍间应急处置协同能力。完善事故分级响应制度。建立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筹协调应急力量,精准开展应急处置。(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安全基础能力建设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加强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改进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积极推广“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实施培训考核全过程记录,提升培训监管效能。(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科技装备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壮大安全应急产业,提升安全应急科技装备供给能力。积极推广应用重特大事故的超前预测、动态监测、主动预警和应急指挥决策、应急通信保障等技术,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工程施工等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控的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强化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应急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社区安全建设。整合行政村(社区)相关力量,培养发展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增强基层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组织开展以安全科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提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建立安全生产专家资源库,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市应急局、市委编办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重点工程建设(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制定《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配足配强执法队伍,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执勤用车,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配备。制定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干部培训规划,依托知名院校优质资源举办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轮训、执法资格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强化知识更新,提升业务能力。新录用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必训,在岗人员每3年轮训一次,轮训时间不少于两周。规范使用省、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执法人员注册使用率达100%。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推动数据强安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事故报告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线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台帐等信息系统建设。整合视频监控资源,推动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集聚应用。完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突发事件应急通讯保障能力。(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建设涵盖化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管控、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和视频监控、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全要素管理、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监测预警、信息化管控,坚决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督促所有“头顶库”于2021年底前完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并接入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持续巩固重大危险源实时在线监控预警成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精准监管。(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公众安全文化知识普及工程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统筹各县(市、区)科普和体验式场馆资源,大力推进安全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常态化培训,促进人才、科技优势与滨州产业、资源优势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鼓励县、乡两级结合实际建设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科普场馆,优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为专业救援队伍、重点岗位员工、社会公众等,提供实训演练、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安全培训等服务,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全面辨识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安全风险,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明确相应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建设,制定采取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防止产生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包含8处中心避难场所、133处固定避难场所、1747处紧急避难场所,室内避难场所(含地下人防掩蔽工程)263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各区域、各行业领域覆盖面,大幅提升达标率。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保障(一)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政策支持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重大工程和项目,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确保项目快落地、早见效。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三)考核评估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在2023年、2025年底前,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实施效果。政策解读|部门解读《滨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政策解读
山东滨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古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海防办事处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黄升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泊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兴县湖滨镇柳桥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24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辛店镇三堡联村等2联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1-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滨城区GY01(工业)-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4-07-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城区秦皇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7-03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