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政策文号:滨人社办字〔2021〕4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有关精神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的十项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22号)文件要求,持续保障企业用工,更大力度为全市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就业服务,重点解决“用工难”问题,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服务措施:一、加强求职就业全程服务。依据劳动者就业意愿和能力素质,分级分类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会同各级教育部门等部门开展职业指导、心理辅导进社区校园行动,提供职业规划、职业咨询、职业辅导等服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设有职业指导室,加强职业指导人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并有一定数量的职业指导人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广泛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开展职业指导。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统筹布局服务网点,推行“一圈”实体网点服务,建设“15分钟服务圈”,合理设置经办窗口,开设重点群体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设立自助服务区域,改善线下服务体验;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手机短信、12333咨询电话、有线电视等渠道,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同步联动、就业失业补助资金申领渠道全覆盖,实现同一业务事项多渠道可受理、任一方式可办结。二、完善企业用工专员服务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和缺工中小微企业清单,针对集中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落实企业用工服务专员,“一人一企,一企一案”帮助解决用工问题。三、开展服务专员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各县(市、区)要将人社部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人社政策汇编或清单,通过人社服务专员主动上门、集中座谈、宣讲等方式推送惠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招用工后办理职工就业登记、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事务,要主动服务,及时办结。四、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把重点企业和优质中小微企业优先作为就业见习单位,积极组织青年到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见习活动,全市每年中小微企业青年见习规模不低于1100人,见习留用率不低50%。五、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建立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库,对到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政策找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六、落实企业降本减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最新要求,抓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稳岗返还、以工代训补贴、失业保险扩围实施等政策落实,为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降本减负。七、实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用工奖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对解决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用工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级人社部门将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八、规范鼓励零工市场服务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灵活用工。建立零工市场地图,运用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各县(市、区)零工市场统一规范发展,积极推广使用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滨州就好办”服务品牌,服务重点企业长期用工和中小微企业灵活用工。九、设立中小微企业集中招聘日。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2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1月份至少要举办1场重点企业专项招聘,每月确定一天为中小微企业集中招聘日,通过“线上+线下”及“云端”等方式开展招聘活动,加大招聘服务力度。十、优化用工保障服务。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推动实施有需求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建立企业用工余缺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和调剂台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使用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促进用工余缺调剂。十一、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鼓励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和项目制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十二、开展保障企业用工东西部劳务协作行动。优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方式,使用就业补助资金、通过开展驻点招工等形式,吸引对口帮扶地区、黄河流域8省份等地区脱贫人口到我市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十三、选树规范用工中小微企业。在全市选树一批用工规范的优质中小微企业,适时开展企业用工环境现场观摩活动,示范引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提升中小微企业用工形象。十四、开展企业就业体验活动。优选一批“专精特新”的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等劳动密集或科技密集型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求职者观摩学习、跟岗实训,加大重点企业和优质中小微企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十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用管理。建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信用记录,对违规用人或骗取、虚报、冒领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建立失信档案、纳入失信名单,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矩阵,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知晓度,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8日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