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政策文号:济开管办字〔2021〕25号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中心,以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制”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全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和路域环境治理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2021年,初步构建覆盖区、镇、村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2022年起,实现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体系制度化、常态化,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实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设施完善、标线清晰、标牌醒目、绿化整洁、管理规范、服务满意”的农村公路新面貌,确保农村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三、组织架构成立区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区、镇、村三级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成立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按照“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农村公路“总路长+三级路长”领导体制。各级路长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区“路长制”办公室,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指导、评估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一)区级机构总路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统一领导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区级路长:每条县道由一名区级领导担任路长,由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路长,抓好负责路段“路长制”工作统筹推进和具体工作落实。(二)镇级机构镇级路长:各镇设立镇级路长,由镇长担任。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的“路长制”工作机构。每条乡道要明确一名镇领导担任路长,明确一名镇工作人员担任责任路长,抓好负责路段“路长制”工作统筹推进和具体工作落实。(三)村级机构村级路长: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要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志愿者为成员的“路长制”工作小组,抓好本行政村范围内村道“路长制”工作统筹推进和具体工作落实。四、工作职责各级“路长制”管理机构要分级落实“路长制”工作,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措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职责。(一)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区级“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区“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在总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长制组织、调度、协调、监督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审定镇级路长考评结果,问责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三)镇级“路长制”办公室。由镇级路长直接领导,接受区级“路长制”办公室业务指导。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协调等工作;做好新建改建公路征迁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发生重大事件时第一时间向总路长和区级“路长制”办公室汇报;负责村级路长和下属部门履职督导考评工作。(四)村级“路长制”工作小组。由村级路长直接领导,接受区、镇级“路长制”办公室业务指导。工作职责:在区路长办公室和镇、村路长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农村公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落实日常管养和问题整改,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各级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五)区级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1.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加强对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周边房屋市政项目建筑工地管理。2.区财政局:根据现有农村公路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各级财政资金筹措工作,协调“路长制”相关资金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3.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施工许可、涉路工程建设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等事项审批工作。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和占道经营行为管理。5.区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村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协调指导农村公路沿线农业塑料大棚整治,沿线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整治,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6.区社会事业中心:指导规范景区范围内农村公路、旅游公路引导标志,推动旅游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公路”模式良好发展。7.区应急管理中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8.区城市管理中心:负责农村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路域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工作。9.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加强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工作监督检查,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10.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对涉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11.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1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指导做好农村公路两侧违法用地及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农村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指导、监督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13.市审计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的监督审计工作,规范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14.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勤务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行动。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设施损毁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通报。五、工作任务(一)公路保畅工作。各级路长定期组织对负责路段进行巡查,对存在严重路面破损、安全设施损坏、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等影响正常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上报上级路长办公室。尤其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期,加大对负责路段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第一时间向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发生灾毁、突发事故等险情,协助做好应急抢险保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二)协调保障工作。区、镇、村三级路长协助做好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对于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和涉及黑恶势力的行为,及时上报区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打击,为公路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三)公路管理工作。各级路长加强负责路段的管理工作,及时对沿线用地范围及建筑控制区内各类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和线索,使各类违法案件和涉路事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置。(四)公路养护工作。各级路长加强负责路段的巡查工作,发现破损较为严重,需要维修养护的病害问题,应及时向“路长制”办公室报告。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负责全区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两镇人民政府在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五)扬尘督导工作。各级路长按照《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五版)》要求,对农村公路保洁洒水情况进行督导。对保洁清扫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严重路段,及时通知镇和保洁责任部门,加大道路清扫频次和保洁力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负责路段路面整洁干净。(六)宣传推广工作。各级“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大对“路长制”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广泛宣传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取得的成就,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六、保障措施(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通过设置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区、镇、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以管委会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使“路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健全路长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目标,确保农村公路处于良好运行服务状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强化资金投入保障。财政部门要把“路长制”办公室工作运转经费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区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加大资金投入。要依法依规整合涉农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应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建立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稳定资金渠道。(四)建立信息化平台。建立路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路长制”实施方案进行流程适配、优化,并开发户户通管理、路面状况功能。开发PC端和移动端小程序两部分内容,包含路长名录、道路巡查、路长辖区范围、一路一档、路长事件管理、巡查统计、通知通告、事件地图、路面技术状况、户户通管理等。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道路进行监测管理,及时掌握各级路长责任落实、路面状况、工程进度、资金到位、信息反馈等信息,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五)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评估机制,采取督导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快“路长制”建设。附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朱瑞显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张伟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专员成员:许振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秦峰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员教育中心主任黄兴允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张力维区财政局局长、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郭彦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孔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李树行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社会事业中心主任严庆双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应急管理中心主任王齐敏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城市管理中心主任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部长黄筱倩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局长苏加贡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局长王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局长杨明光市审计局经开区分局副局长孟庆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勤务大队大队长杨孔申疃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新乐马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伟兼任,李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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