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政策文号:滨审批字〔2021〕10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主动换位思考,充分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实现由“政府配餐”向“企业点菜”转变。严格落实“一次告知”“一次办好”要求,将企业开办所涉及各环节的办事指南主动推送和告知,并在网上公示;发挥“滨周到”品牌效应,围绕不同类型企业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提供专业化、主题式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各成员单位参与的联动处置工作机制,解决企业开办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对改革成效的满意度。(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十六)全面推行“同城同标”。推进企业开办登记的统一性,规范网上指导意见,统一材料提交规范和标准,推动“同城同标”、“同城同质”,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标准化和制度化。优化市内企业迁移登记,鼓励市内迁移企业全程电子化迁移,线下迁移的,迁入迁出地登记机关强化沟通协作,所需材料由迁入迁出地登记机关相互提供,变企业两头三次跑为最多跑一次。(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三、实施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开办企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和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市优化开办企业工作。(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重点、落实任务目标,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开办企业专班将加强工作督导,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各成员单位要发挥条线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的力度,推动工作的开展。(三)加强上下联动。开办企业指标工作贯穿省市县(市、区)三级,需要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市直各责任部门要畅通对上协调机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对滨州市优化开办企业工作的政策支持。要加强市县联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县市区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专班也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优化开办企业工作的良好局面。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州市医疗保障局滨州市大数据局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2021年9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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