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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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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济宁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济宁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建设,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高质量助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力争将我区打造成为全省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区。二、总体目标遵循“急用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1+1+N”模式,打造新型智慧城市的“高新样板”。即:建设1个智慧高新一体化综合指挥中心。形成集可视化展示、全领域分析、实时监测、快速预警、应急联动和决策指挥于一体的高新城市“大脑”(智慧高新IOC),实现“一屏观全区、一网管全区”,从而做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建设1个大数据汇聚治理节点。汇聚全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等各类数据资源,夯实并打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底座”。打造N个智慧应用场景。整合现有的政务、城管、环保、应急、公安、视联网、多网融合及“和为贵”等信息化应用,形成统一数据基座,着力打造智慧社区、智慧民生、智慧教育、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公安、智慧园区等政务、民生、产业等领域的特色应用,逐步完善城市水、电、气、暖、桥梁、路灯等基础信息大数据,加快构建城市地上地下智慧感知系统,统一数字生活服务渠道,提升数字生活的便捷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在“优政、惠民、兴业、强基”领域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为济宁高新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重要基础和强大支撑。三、建设任务以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目标,建设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精细精准的社会治理体系、智慧便民的惠民服务体系、支撑有力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三方协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打造数字政府,优化政务服务。1.实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排查清理各领域分散建设的信息化系统,逐步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僵尸系统”等问题,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2.实施数据汇聚。完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统一数据标准,全面归集汇聚各类数据、图表、视频资源,对接市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机制,为数字政府和智慧高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平台支撑。(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3.建设智慧高新一体化综合指挥中心。先期接入应急、环保、城管、视联网、住建、公安等业务信息和数据,形成集可视化展示、全领域分析、实时监测、快速预警、应急联动和决策指挥于一体的智慧高新IOC,利用图像视频分析、语音文字识别等人工智能算法,为领导及各级工作人员提供城市运行的全景透视图。(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4.优化完善“爱山东·济时通”高新分厅建设。打造“爱山东·济时通”高新分厅为区内“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的移动入口、民生服务的移动端入口,实现移动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进一步整合生活缴费、出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拓展政务服务在线办理,完善“一站式”市民服务,逐步成为政府、市民、政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发声的主渠道。(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二)数据汇聚融合,普惠民生服务。1.智慧出行。重点围绕城市路政管网、园林绿化、水、电、气、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以及智慧停车进行研究,对蓼河路改造提升,建成7公里的高标准高新大道,一些新的智慧应用要在高新大道上全面体现。建设完成智慧出行运营中心管理大数据平台,形成全区停车场“一张网”格局,全面拆除收费栏杆,通过物联网数据监测,实现停车场车辆自动识别、自由进出、无人收费、无杆停车。停车费用以个人信用为基础,实现“先离场后付费”,大幅缩短停车场进出通行时间,提高停车位运转效率。建设新型智能物联信号灯,接入城市大脑统一调度,根据道路实际拥堵情况,自动调整信号灯状态,提升道路通行率。针对交通事故等特殊事件导致的道路拥堵和运力变化,对全区交通进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瞬时预演,及时采取交通分流措施。同时,联动特种车辆定位信息,通过信号灯控制,协调道路资源,大幅提升特种车辆通行速度。(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2.智慧政法。全面推进“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实现“一窗受理、一网流转、一站解决”,加快推进多网融合,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末梢和触角作用,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即时化解,完善社会服务职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响应”平台办理“属地管理”清单事项。对市级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设立的“响应”平台专属模块,做好已有平台的数据对接。推进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资源的整合,逐年提高感知设备覆盖率,推动智能监控、图像识别、AR全景、大数据等技术在城市安防实战、社会面管理、智慧交通等领域深度应用,构建覆盖全时空、智能化的科技防控网络,全力提升社会安防水平,确保重点区域安全,确保社会面和谐稳定。〔党政办公室(政法)牵头,公安分局、各街道配合〕3.智慧民生。推动公共服务便捷化,重点推进智慧社区、智慧校园等领域建立数据应用模型,促进信息化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以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预警监测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医疗新模式,积极推进精准远程医疗、典型病例剖析、健康教育普及、转诊服务、药品配送、患者管理等功能建设与应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基于政务数据融合服务建设,推进社会救助数据资源上云和信息开放共享,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有关金融管理机构数据共享,实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信息等互联互通,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党政办公室、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公安分局牵头,相关街道配合)4.智慧环保。推进全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基本实现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建设环境数据中心和环保专题数据库,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综合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做好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对水系和水质量的检测和监管力度,重点地段安装摄像头,严厉打击私自向河湖水系排污的违法行为。完善环保综合业务系统,汇集数据处理分析、实时动态监管、审批、执法、决策分析、环境风险预警、环境状况评价分析等功能,促进环境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能力。(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5.智慧城管。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实现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查“五位一体”。利用大数据技术、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一体化智慧城管平台。开展城市管理问题的综合展示分析、智能预警报告、科学核查督办,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管理“泛感知、智应用、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开创具有引领性、标杆性和示范性的城市治理新模式,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6.智慧应急。构建覆盖应急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体系,形成应急指挥大脑中枢,为各类灾害事故的事前预防与监测、事发预警与调度、事中指挥与处置、事后评估与重建等阶段提供关键支撑,提高应急管理综合预警、快速发现、快速响应能力,推动应急管理更加高效、智能。利用安全生产智能化数据,开发企业风险预警、危化品监测模型、地震灾害模型,与社会治理实现同步,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的“应急大脑”,有力支撑常态、非常态下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应急处置。(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三)发展数字经济,打造特色园区。1.推进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分期建设总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分批次引进50家以上智能终端类企业项目,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终端全产业链生态集群。2020年完成一期20万平方标准厂房主体建设。2021年完成项目招引进驻10—15家。(招商发展集团、信息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牵头)2.推进济宁创新谷突破提升。打造具有济宁特色的新旧动能转换增长极、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区。2021年,引进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推进济宁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和相关大数据治理、数据智慧应用企业入驻。(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创新谷发展集团、招商发展集团牵头)3.推进港航智慧运营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港航数据中心、调度监控中心、智能中控展厅,开发整合智慧港航管理、智慧物流服务、大宗商品交易3大应用系统。2021年基本完成机房、监控中心场地建设和平台核心功能开发、集成、运营。〔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通)牵头〕4.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突出行业共性、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形成量大面广的新技术融合应用场景,提升各行业各领域数据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以数字化融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满足和引领消费者不断追求基于数字化、高端化、个性化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重点围绕智慧园区、产业云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推动全区数字经济及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互联网+传统动能”行动,推进创新能力再提升、智能制造再提标,数字经济及大数据产业不断升级、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实施数字赋能工程,以“5G+8K+AI+云”为引领,打造辰欣药业、科力光电等30家无人工厂和智慧车间,锐博机械、伊顿工业等10个智能工厂,推进通佳智能、迈斯伯尔等100家企业上云。(经济发展局、园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投资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信息技术产业园管委会、中日韩产业园管委会、创新谷发展集团配合)(四)强化基础支撑,推进数据治理。1.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高质量建设5G网络,在2020年建设5G基站500个的基础上,2021年建设5G基站160个,实现公共场所、工业园区、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推进信息网络演进升级,推进全区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确保IPv6网络规模和质量位居区域前列。(经济发展局牵头)2.全面推广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依托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区充电桩资源,利用移动终端“齐鲁e充”APP,提供附近充电桩位置及服务费用信息,智能推荐并导航至距离近、价格低的充电点,以移动支付渠道便捷扣费,为电动车车主提供更便捷的查询、充电、付费等全流程服务,赋予充电桩更丰富功能。在城区住宅、商务楼宇和工矿企业建设低速、大功率充电桩和自助换电柜项目。2021年,建设充电桩8000个端口,建设换电柜80处。(经济发展局牵头)(五)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支撑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供集约、安全、稳定的云计算环境,实现感知能力、网络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整合统一。建设全域数字底座,为数字化转型和城市大脑提供大数据计算、视觉智能计算、物联网计算等基础服务,为全区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提供存储空间和分布式数据处理能力,为视频分析、图像分析、文本分析、结构化数据分析、语音识别等领域的智能应用提供算力支撑。规范统一网络架构,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党政办公室牵头)(六)构建汇聚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汇聚政务数据,按需汇聚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感知数据,加强数据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应用,实现“以用促汇”“以用促融”,形成逻辑统一的“数据湖”和“资源池”,推动数据共享开放。遵循“统采共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购买、接入和使用社会数据,开展数据融合分析,支撑城市治理、城市体征感知等各领域的应用需求,实现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共用,满足数据资源长效治理和鲜活应用需要。(党政办公室牵头)(七)构建可管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依托政务云、电子政务网等基础设施,利用大数据技术,汇聚全区安全管理领域数据资源,建立全程在线、全域覆盖、实时反馈的“安全态势地图”,快速有效感知全区数字化安全风险,提供精确预警和智能化调度能力,为系统提供基础安全防护,统一安全监测、安全防御和预警处置等流程管理。完善政务云安全建设,制定云安全综合解决方案,为用户搭建统一的“安全资源池”,实现“数据湖”和“资源池”等基础设施安全能力的统一调配管理。加强数字底座、城市大脑等关键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实施数据产生、归集、存储、交换、应用、销毁的全生命周期监控。(党政办公室牵头)(八)形成1项地方标准。在智慧城市惠民建设领域的出行服务方面形成1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标准规定统一智慧城市出行服务的基本功能规范,包括进出入停车场智能管理、停车诱导、车位导航、反向寻车、电子化支付、智能充电管理、车位智能管理、车位共享、城市级停车大数据信息服务等功能。本标准适用于统一智慧城市出行服务的功能设计。(党政办公室、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四、实施步骤(一)调研阶段(2021年6月底前)1.建设保障体系。包括:成立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2.统筹协调各部门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调研。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并结合问卷调研、材料收集等多种方式调研各委办局、通信运营商、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商、社区、学校及本地企业等,由专业设计团队形成《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需求调研分析报告》《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智慧高新一体化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需求。(二)基础建设阶段(2021年12月底之前)1.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建设政务资源共享协同机制与标准规范,完成80%的数据归集,初步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归集工作机制。2.建设济宁高新区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智慧高新)。完成全区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现状的普查工作,清理“僵尸系统”“影子系统”;完成智慧高新IOC建设,实现80%的政务数据信息能够通过智慧高新IOC进行集中展示和实时调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重点业务资源得到有效利用。3.完成5处智慧社区、2处智慧校园建设任务,在新建小区中,大力推广智慧社区标准的落地实施;建设智慧停车场数量不低于20个。4.基本完成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等应用的优化、升级,完成多网融合和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资源的共享分析。5.完成省试点终期验收。(三)整合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底前)1.以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为指引,完善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数据存储与信息共享标准、建设与宜居标准、管理与服务标准、产业与经济标准、运维与保障标准在内的七大类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与标准体系,解决济宁高新区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系统互联互通问题。2.完善城市大脑、政务服务移动APP、“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政法、智慧应急、智慧社区、智慧校园等建设内容,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3.完善工业互联网、时空大数据等基础支撑底座建设,智慧交通、智慧民生、“互联网+监管”、智慧水务等智慧应用建设。(四)深化应用阶段(2023年12月底前)1.修订和完善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政策、标准,推动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常态化的数据归集工作机制。2.完善已建成的智慧应用,并在全区进行拓展。3.完成产业大数据平台、港航智慧运营大数据平台、公共卫生预警监测指挥平台等应用建设。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成立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协调调度、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做好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各项任务。(二)整合资源。涉及整合调用的区内各系统平台及数据,除上级明确要求保密的以外,应全部对接智慧高新平台,实现资源的最大化整合;区数据平台中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应向区内有需要的业务部门提供数据调用服务。在充分整合区内现有平台的基础上,今后区内财政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须与该平台进行对接,对于能够提供支撑和服务的内容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三)督导考核。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极申报省市优秀案例评选;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进行全区通报,视情进行重点督办。(四)安全保障。建立全程在线、全域覆盖、实时反馈的“安全态势地图”,实现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开展安全监管和审计,有效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切实保障平台、网络等基础设施以及数据的安全运行。(五)资金保障。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以创新谷发展集团为主体,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省、市有关资金、政策支持的争取力度。推进中心的运营,对平台能够面向企业、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内容进行推广,适度进行有偿服务。附件:1.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2.济宁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验收县级指标部分任务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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