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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查清全市草原有害生物种类及分布情况,评估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现状及未来趋势,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普查目的通过普查,查清全市草原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植物等基本情况,系统评估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现状及未来趋势,科学制定全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建立监测预报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监测预报信息报送网络,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草原有害生物信息。通过普查工作实践,锻炼基层监测预报技术队伍,夯实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基础工作。二、普查任务(一)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普查,摸清家底,查明全市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危害程度等,确定草原有害生物空间分布及特征。(二)在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市草原有害生物危险性评估,提出全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布局及防控策略。(三)探索建立符合全市草情、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特点的监测预报组织管理模式。(四)完善草原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预测预报技术标准体系。(五)完善草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以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构建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传输网络,形成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三、普查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各司其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二)全面谋划,有序推进。坚持标准先行,统一规范开展普查工作。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普查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三)创新驱动,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下我市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机制和组织模式,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推动监测预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专家跟踪服务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引领、标准规范、鉴定评估、标本制作、趋势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四)突出重点,服务行业。以灾害危害为导向,重点查明危害全市草原资源的主要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和危害程度。围绕行业实际需要,推进监测调查规范化、标准化,注重监测调查方法的优化、简化,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四、普查内容(一)普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所界定的全市范围内的草原,即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和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二)普查对象。危害草原植被及其产品并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主要有害生物(含入侵物种),包括啮齿类动物、昆虫、植物病原微生物、害草等。五、普查工作组织及职责市局成立全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各司其责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普查队伍,按照《山东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等要求,全面完成本辖区内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任务。(一)市级责任与分工1、组织领导全市普查工作,落实市级普查工作资金,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2、负责全市普查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的指导、检查及验收工作,审定普查成果;3、汇总各县(区、市)及有关单位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数据;4、编写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县(区、市)级责任与分工1、组织领导县(区、市)普查工作,落实本级普查工作资金,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2、负责县(区、市)普查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3、汇总和编辑整理各类数据;4、编写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5、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六、预期成果(一)市级成果1、完成全市行政区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报告。2、建立全市行政区草原有害生物标本库(包括影像资料)。3、完成全市主要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及风险评估报告。4、完成全市行政区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其分布图。(二)县级成果1、完成全县(市、区)行政区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报告。2、建立全县(市、区)行政区草原有害生物标本库(包括影像资料)。3、完成全县(市、区)主要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及风险评估报告。4、完成全县(市、区)行政区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其分布图。七、普查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2021年9月底前完成普查技术方案和相关标准制定,举办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班。各县(区、市)于2021年10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普查工作组织和专家团队,明确普查工作组织形式和承担主体,做好普查相关材料、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2月)1.外业调查。各县(区、市)按照普查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同步制作电子标本和实物标本。电子标本通过调查APP采集、整理和归类。2.内业处理。各县(区、市)完成本地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并报送至市局。普查期间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实物标本、普查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三)成果形成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1月)建立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标本库,完成普查成果可视化展示平台。完成全市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其发生发布情况、主要草原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及分级、全市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分析、预防与治理策略综合报告。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导,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二)强化机制创新。各县(区、市)要因地制宜组建普查队伍,健全普查工作机制,确定普查工作组织模式。重点根据工作量组建普查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鼓励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完成普查任务。(三)强化科技支撑。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用大数据、信息化思维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的设计,确保普查工作高水平高起点开展、形成高质量成果。(四)保障经费来源。各县(区、市)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经费支持,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查工作的开展。(五)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普查氛围,提高民众参与度。要深度挖掘基层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通过表彰活动感染带动普查工作深入进行。要强化技术培训,分层分级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普查人员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方法步骤和技术要求,努力提升普查队伍素质水平。附件:1、滨州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山东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附件1:滨州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吕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一级调研员副组长:杨兆勇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王景森市局办公室主任俞满源市局综合科科长步静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张晓光市局财务审计科科长史建明市局法规科科长刘志刚市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科长舒高磊市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苏海燕市局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科长姬广强市局林业改革发展与防灾减灾科科长曾现春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彭继勇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副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林业改革发展与防灾减灾工作科,姬广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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