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政策文号:滨公通〔2021〕2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更多更好地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和集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市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滨州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到全体民警抓好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条措施》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及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的深入实践;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打造“办事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无障碍服务工作体系的具体内容;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集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的实际成效。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贯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业务部门和具体岗位民警要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每项措施都要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定好目标、排好工期,明确时间表、画好路线图,一步步推进落实。要全面统筹、上下协同、主动对接,确保有效衔接、运行顺畅。上级部门和督察部门要负起责任,定期进行检查督察,对组织领导、工作进度、完成情况逐一检查落实。对重视程度不够、安排部署不认真、贯彻落实不力,造成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广泛宣传、引导推动。要强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向人民群众介绍和宣传《十条措施》内容,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大社会及群众知晓率,让群众更快更全面地享受改革红利,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滨州市公安局2021年6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发布)滨州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一、扩展电子证件应用范围通过“滨州交警一点通”微信小程序出示货车电子通行证,可用于路面执法检查应用场景;通过“滨州微警务”或“爱山东”APP获取电子身份证,在办理补领身份证、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时,与实体证件同等效力。二、增设城区道路限时停车泊位在城区非主干道路,增设1万个路内停车泊位。在老旧小区、学校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增设限时停车泊位,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在城区非主干道路停车需求大且具备增设条件的路段,增设路内停车泊位;逐步推广“限时免费、超时收费”措施,推行短时停放理念,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三、全面精简证明材料通过直接取消及信息共享、流程再造、电子“亮证”“微警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等替代方式精简证明材料49项。具体精简事项证明材料在政务服务网站、办事窗口办事指南中及时调整公布。四、推行一体化集成办理服务全面精简服务流程、优化办事环节,实现审批服务流水作业。车辆注册登记,实行手续审核、车辆查验、费用缴纳“一站式”办结;出入境业务办理,整合咨询、填表、材料预检等环节,实现“一体化服务”;户政业务办理实行“网上咨询、网上预审”,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能够办结的,实现“一次办好”。五、推进高频办理事项向派出所下放省外户籍迁入审批权限由县级下放至派出所;在全市派出所逐步进驻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及相关业务、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免检车检验标志申领、补换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证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以及简易程序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10月1日前,每个县级公安机关至少有一处派出所开展试点,年底前,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全部推开。六、实行轻微交通违法处理“包容”执法实行轻微违法警示警告教育。即时提醒高频违规行为,督促及时自行纠正;对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因对路况不熟悉,大货车进入限行区域,且无其它违法行为,首次违反禁行标志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再罚款和记分;对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粘贴保险标志的,经公安系统平台查询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现场执法检查中不扣车、不罚款;对车辆内部装饰物品轻微影响安全驾驶,未造成事故后果,能够立即纠正的,现场执法检查中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不再处罚。七、建立旅馆多元信息化登记入住模式在使用实体身份证、社保卡入住的基础上,开发使用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登记,即通过申请电子社保卡、身份证电子凭证或展示电子身份证二维码,经旅馆平台扫码墩扫描后提取旅客信息录入系统,办理入住登记。八、推广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在全市交警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微e赔”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资源,推进警保联动,实现简易道路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群众通过122报警的,可远程推送取证或定责;群众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的,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通过“微e赔”平台取证或上传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远程定责;群众也可运用“微e赔”自主报案小程序自行上传证据,由交警远程定责。远程定责后,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将事故责任认定书电子版推送保险公司,群众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九、启用110报警定位系统为适应多种报警形式,准确识别报警人位置信息,提高接处警服务水平,研究开发110报警定位系统及泛互联网报警终端程序。对拨打110、122报警电话的,通过电话信息实现报警位置信息定位;互联网报警可实现图文和视频报警,并实现报警位置准确定位。十、实施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服务措施为老年人及残弱病孕等特殊群体在办事服务窗口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帮办代办;保留使用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收费方式或者现金支付转换手段;提供预约、上门、延时等定制服务。政策解读|领导解读赵永生对《滨州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十条措施》解读|简明问答《滨州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十条措施》政策简明问答|政策吹风会媒体解读:滨州公安推出便民利民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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