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号)和《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济政办发〔2021〕4号)安排部署,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审核确认,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451项,现予以公布。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各县(市、区)要及时梳理公布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将更多的事项纳入本级清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制定规范性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各部门将告知承诺制事项按照实际工作需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为我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将承诺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市大数据中心依托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等加强数据共享,为告知承诺制事项提供共享技术支持。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评估、提出工作建议,确保我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取得实效。附件:济宁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济宁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山东济宁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