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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济宁市能源局关于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济宁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政策文号:济审服字〔2021〕12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工业投资项目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0号)等文件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就严控“两高”项目准入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持续深化“市县同权”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压实属地审批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在区域耗煤、耗能指标范围内实施“两高”项目审批,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县市区(功能区)高耗能项目,实行缓批限批。新上“两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确保能耗量、排放量只减不增。二、具体措施(一)明确“两高”项目审查范围1.省级认定的“两高”项目。国家统计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明确的“六大高耗能行业”中的高耗能、高排放投资项目,具体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16个行业投资项目及铸造(含铸造用生铁)、锻造、轮胎项目。(如省级认定范围发生调整变化,以最新认定范围为准)2.耗煤项目。以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水煤浆、型煤、煤粉等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其耗煤设备(设施、工具)主要包括锅炉、窖炉、气化炉、炼铁高炉等。3.能耗5000吨以上的其他工业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的工业制造业项目。(二)改进“两高”项目审查方式自2021年6月15日起,各县市区、功能区拟建的“两高”项目经当地政府、管委会全面论证后,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复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项目类别,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牵头组织复核,未经复核的,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或备案。新建二次炼油加工能力(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装置)以及焦化、30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等项目按照鲁政办字〔2020〕40号文件要求,报省发改委审查。(三)再造“两高”项目审批流程1.提交申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和县级论证意见。报告应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水平分析和技术来源、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资源利用和能耗利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水资源论证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市场前景分析等内容。重大项目需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耗煤项目需提交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2.组织复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完备性和符合性进行复核,同步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就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三线一单”、能耗双控、产能替代等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其中,市发改委主要就产业政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市工信局主要就产能替代等方面提出意见;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就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等方面提出意见;市应急管理局主要就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意见;市能源局主要就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意见。3.专家论证。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社会影响度高的重大项目,在书面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2个工作日内邀请技术、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的专家开展论证。4.办理核准或备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形成最终复核意见,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市级复核意见于1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准或备案,未通过复核的不得办理。三、有关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主管行业的职能责任,全面强化产业政策刚性约束。(二)提高服务效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拟建“两高”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积极采用全程网办、免费邮寄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两高”项目台账式管理,将核准、备案以及列入计划的“两高”项目纳入台账,记录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所属行业、建设状态等基本信息,涉及产能置换的还应记录置换产能退出装备、产能等信息,准确掌握“两高”项目办理情况。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即时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处置信息反馈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应急管理局济宁市能源局2021年6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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