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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涉企政策更好落地落实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涉企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家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第一条本意见所称涉企政策,包括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综合性政策,制定市场准入、行业监管、产业调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第二条涉企政策的起草部门(以下简称起草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起草、谁兑现”的原则,负责涉企政策的意见征求、精准推送、宣传解读、政策兑现、督导落实和成效评价等工作。第三条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和行业的政策需求和诉求。涉企政策初稿完成后,要邀请部分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家代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建议。第四条涉企政策出台后,要积极推进涉企政策宣传推送。(一)除依法需保密的涉企政策,起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报刊杂志等线上、线下载体予以公开,提高涉企政策知晓度。(二)通过惠企政策平台及时更新、定期汇编涉企政策,推动涉企政策一站式汇聚,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精准推送涉企政策,提升政策推送到位率。第五条涉企政策出台后,起草部门要加强涉企政策解读。(一)涉企政策公布后,起草部门要同步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二)起草部门要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三)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全面宣讲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支撑保障等。除文字内容外,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加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第六条推动涉企政策加快兑现。(一)起草部门要制定涉企政策兑现配套细则与操作意见,明确涉企政策兑现流程图,对涉企政策重点列明享受对象、享受标准、政策时限、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与涉企政策同时对外发布。(二)要深入实施政策兑现流程再造,推进涉企政策兑现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免申即享”政策服务,发布“免申即享”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完善操作流程、发放程序和监管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第七条起草部门要强化对涉企政策落实的督导检查,针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沟通,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第八条稳妥实施涉企政策调整优化。(一)起草部门要加强涉企政策实施效果监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定期组织企业家征集意见建议,起草部门应将反馈意见作为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政策实施一定周期后,起草部门要组织开展职能部门、企业家、第三方机构等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价,重点评价政策到位率、实效性、连续性,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相关政策立改废释的依据。(三)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不断完善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的涉企政策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惠企政策“三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第九条本意见适用于市级层面涉企政策制定,各县(市、区)参照执行。第十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部门解读《关于推动涉企政策更好落地落实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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