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政策文号:滨科字〔2021〕2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分局: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科字〔2021〕3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滨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2.2018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尽快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企业更名申请务必于2021年5月24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报送至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二、时间安排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共分三批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请申报企业务必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申报批次。三、认定申报程序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和《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2.注册填报。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实名认证通过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3.网上提交。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作为评审依据,附件材料扫描务必清晰、完整、规范,需签字盖章处不可漏项),并及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完成网上填报。4.纸质材料提交。企业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并本着“与认定条件紧密相关”的原则,尽量简明扼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6)。按照属地原则,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5.材料审核。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要按要求对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20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见附件7,单独报送,勿装订在企业材料中)。同时,要应切实做好现场审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杜绝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上报。加强与当地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6.汇总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后,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各一式一份,留存备查)以及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留存备查)、光盘(一式三份)按批次时间要求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四、有关要求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同时,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指导企业认真填报高企认定材料。协调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2.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高企评审采用网上评审方式,企业应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上传网络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企业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5号)的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省认定办在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评审、认定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企业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填报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0543-3187022市财政局税政科0543-3187769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0543-3188637滨州市科学技术局滨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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