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22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粮食稳产提质增效的意见》(济政办字〔2021〕5号)精神,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各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实施高标准农田、耕地轮作休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等项目建设,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产量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及谷子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有序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各街道)(二)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我区2019年底已完成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并落实到地块。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各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要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各街道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日常监管,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鼓励引导生产二季粮食。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金融局,各街道)(三)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摸排,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摸清存量问题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严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出现“非粮化”现象,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出现“非粮化”现象的,各街道要规范有序退出,并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反弹。(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金融局,各街道)(四)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流转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种植,尤其对采用节水高产品种及配套技术从事粮食生产的优先给予支持。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食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金融局,各街道)三、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和建设重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2021年全面完成王因街道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开展调查评估,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争取并纳入提质改造计划。(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二)抓好荒闲地利用。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建立荒闲地摸排机制,每年春种和秋播期间,各街道对荒闲地进行摸排,摸清荒闲地底数,落实粮食种植计划。对农产品生产优势区的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地,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种,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对连续抛荒两年以上的基本农田,责成土地承包人种植粮食作物,对拒不种植粮食作物又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收回其土地承包权。对因严重沙化、地形不利、土壤瘠薄而荒闲的耕地,积极发展杂粮杂豆等食用农产品。(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三)改善提升耕地质量。以粮食种植区为重点,争取并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进一步改善全区耕地质量,切实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争取并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大豆轮作)项目,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改善土壤耕层结构和理化性状,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提升耕地地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四)加强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进一步加强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对小麦条锈病、玉米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搞好监测预警;搞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大力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病虫害科学防治水平,确保稳步提高全区农作物单产和质量。(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财政金融局,各街道)四、组织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街道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摸排整改,坚决制止各种耕地“非粮化”行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二)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机制。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及时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粮食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数据,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各街道)(三)强化目标考核。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权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街道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街道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政策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四)强化宣传引导。搞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

山东济宁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