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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要求健全学生校外托管场所(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校外固定场所,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接送、看管、休息、用餐等有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开办者主体责任,建立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消除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使中小学生校外治安消防交通安全、住宿安全、卫生防疫安全、食品安全等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二、职责分工根据校外托管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中小学生的实际,按照义务教育管理原则,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一)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职责对本辖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公示制度。将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纳入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问题。(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承担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登记工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核查验收,建立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管理台账,加强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动态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公示有关信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每学期定期开展检查,对管理不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告知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三)部门职责1.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属地学校及时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场所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监管建议;对参加校外托管的学生提出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学校进一步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教育、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已登记的校外托管场所,劝导学生和家长不参加未登记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2.公安部门负责校外托管场所治安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内部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教学机构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为九小场所),及时打击处理各类涉及校外托管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全面落实治安措施。3.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九小场所”范围以外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开办者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学生校外托管场所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对患者及时实施救治,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5.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生校外托管场所使用具有合法不动产登记证书、合格质量和消防手续的房屋,不得使用临时建筑、危险房屋和违法建筑。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7.妇联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法制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查处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对校外托管场所行使相关管理职责。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积极主动参与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的联合检查活动,并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定期联合检查制度,及时排查、整治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学生安全。(二)公开信息,加强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开展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将登记的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名单报告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各有关部门。对符合开办指导意见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由教育部门通过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告。(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将科普宣教工作延伸到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引导和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和保护广大群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进行监督、举报,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查处。(四)长效推进,标本兼治。统筹规划学校食堂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广大学生创造更加优越的学习成长环境。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部门解读《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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