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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微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有效性:失效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微政字〔2020〕17号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9〕69号)精神,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2020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依托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年底前,基本确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二、主要任务(一)做好“省工作平台”的全面应用工作。各有关部门依托省工作平台,进行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应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建立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客体。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涉及多领域监管业务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维护工作。全县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建设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标准。(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综合执法队伍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全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设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标准。(五)依法依规组织抽查工作。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鲁双随机办〔2019〕3号)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三、组织实施(一)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县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按照省、市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安排联合抽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考虑检查对象的耦合性、机构设置的对应性、监管职责的关联性,科学确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有效整合重复检查事项,合理安排检查时段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各有关部门结合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投诉举报多、信用积分较低、风险突出的监管对象,应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抽查比例高、抽查数量大的,可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对一般检查事项,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抽查比例上限,既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二)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发起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起部门按照抽查计划安排,负责协调组织各参与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有关事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统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从中指派一名联合检查组负责人,组织协调本检查组抽查工作。抽查可采用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条件的可开发抽查移动端APP,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和后续监管衔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省工作平台,由省工作平台推送至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鼓励创新,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鼓励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四)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实施检查、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微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专题上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二)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具体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执行。(三)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和换证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附件:微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微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9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微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总召集人:孙允网副县长召集人:王如意副县长副召集人:孙东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成员:张传明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陈庆明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田玉森县公安局副局长范计安县司法局副局长吴云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孙士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昌松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宋正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仲红建县商务局副局长唐金涛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踪剑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董业雷县应急局副局长徐冉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华宏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程海量县统计局副局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孙东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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