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经济开发区 2020 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政策文号:济开管发〔2020〕19号 有效性:有效
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相关派驻机构:《济宁经济开发区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济宁经济开发区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20〕2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确保如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攻坚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一、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二)基本原则1.资金整合坚持应整合必整合。2.资金安排坚持优先保障必保项目、消化上年度资金缺口、当年新下达项目按工程完工情况安排资金。3.资金监管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二、2020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总体情况(一)统筹整合范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及需区级自筹的资金。(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根据中央、省、市级下达2020年涉农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共6228.39万元,以及2019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结余资金923.88万元,共计7152.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772.57万元;省财政补助1127.98万元;市级资金408.86万元;区本级资金安排1842.86万元。三、2020年度涉农资金总体安排、实施区域和建设内容(一)总体安排1.根据上级文件和区级预算安排,上级约束性任务资金505.33万元,区级统筹安排资金6646.94万元。2.2020年度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领域354.5万元,产业振兴领域3545.94万元,文化振兴领域35.8万元,生态振兴1148.03万元,组织振兴领域2068万元。(二)实施重点区域2020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主要安排在疃里镇和马集镇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创建济宁经济开发区紫薇小镇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三)重点项目1.脱贫攻坚2020年统筹整合各级专项扶贫资金354.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中,省级资金2.64万元,市级资金59万元,区级资金292.86万元。(济财农整指〔2020〕2号、济财农整指〔2020〕9号、济财农整指〔2020〕13号)责任单位:扶贫工作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2.乡村产业振兴项目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通过购买防治药品等方式开展小麦锈病和草地贪夜蛾防治工作。(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29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6号、济财农整指〔2019〕8号、济财农整指〔2020〕12号、济财农整指〔2020〕17号)(4)绩效目标:重大病虫害疫情得到有效防控。(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通过第三方印刷公司印制土地确权证书和股权证书发放给农户。(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2.26万元,全部为省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19〕2号)(4)绩效目标:印制土地确权证书不少于5000本。(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3:动物防疫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对全区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工作、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补助。(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30.78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28.93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1号、济财农整指〔2019〕2号、济财农整指〔2020〕3号)(4)绩效目标:完成上级要求的补助发放任务,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4: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农机深松整地、农民培训等上级安排的任务。(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30万元,全部为中央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19〕16号)(4)绩效目标:完成上级安排的建设任务。(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5:高标准农田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3189.7万元,其中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转资金635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2922.5万元,省级资金267.2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2号、济财农整指〔2019〕15号、济财农整指〔2020〕11号、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完成上级要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进度安排:2021年年底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6: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项目。(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181.6万元。全部为省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促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7:粮食生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促进粮食生产农业技术推广。(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41.3万元。全部为省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促进全区粮食生产。(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8:农牧渔业发展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建设农牧渔业发展项目。(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41.3万元。全部为省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促进全区农牧渔业发展。(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3.乡村文化振兴项目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欣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以及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等方面。(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11万元,全部为中央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10号)(4)绩效目标:达到上级任务要求。(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2:乡村文化旅游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开展乡村文化旅游工作。(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24.8万元,全部为省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促进全区乡村文化旅游发展。(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4.乡村生态振兴项目1:农村厕所革命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建设农村厕所革命项目。(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152.24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54万元,省级资金97.93万元,市级资金0.31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2号、济财农整指〔2019〕3号、济财农整指〔2019〕24号、济财农整指〔2020〕5号、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厕所革命任务。(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地区范围内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农房实施抗震改造;对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他农村危房改造。(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58.94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34.14万元,省级资金24.8万元。(济财农整指〔2020〕4号、济财农整指〔2020〕6号、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为100%。(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扶贫工作中心、社会事业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3:东秦闸项目(1)实施区域:东秦闸项目建设区。(2)建设内容:开展东秦闸项目建设。(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68.55万元,全部为市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9号)(4)绩效目标:达到上级要求的项目进度。(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达成上级要求进度。(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272.4万元,其中2019年结余177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260万元,省级资金12.4万元。(其中,济财农整指〔2020〕10号、济财农整指〔2020〕23号、济财农整指〔2019〕29号、济财农整指〔2019〕27号、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50%的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5:农业抗旱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农业抗旱。(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5万元,全部为中央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19〕28号)(4)绩效目标:提高项目区域农业抗旱能力(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6:农村公路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443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253万元,省级资金190万元。(济财农整指〔2020〕21号、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提高项目区域农村公路建设水平。(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7:美丽乡村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乡村、美丽村级“四一三”行动。(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147.9万元,全部为政府投入。其中中央级资金57万元,省级资金90.9万元。(济财农整指〔2020〕20号、济财农整指〔2020〕25号)(4)绩效目标:提高项目区域美丽乡村建设水平。(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5.乡村组织振兴项目1:市派第一书记帮扶项目(1)实施区域:市派第一书记所在村。(2)建设内容:用于支持帮扶村开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60万元,全部为市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9号)(4)绩效目标:达到项目要求。(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组织部、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2: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提升。(1)实施区域:两镇所有行政村。(2)建设内容: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建立健全我区1550保障机制,确保村干部报酬和离任村干补助足额发放。(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183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4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41万元,区级资金1550万元。(济财农整指〔2020〕19号、济财农整指〔2020〕22号)(4)绩效目标:确保村级办公经费的基本需要,保障村级工作正常开展。(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组织部、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3: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村内公益事业。(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97万元,全部为中央级政府投入。分配疃里镇62万元,分配马集镇35万元。(济财农整指〔2020〕16号)(4)绩效目标:项目村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有所提升。(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事业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项目4: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实施区域:济宁经济开发区(2)建设内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3)资金投入:投入资金80万元,全部为市级政府投入。(济财农整指〔2020〕26号)(4)绩效目标:项目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高。(5)进度安排: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责任单位:组织部、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四、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决策,构建总体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职责分工。区财政局和区农委负责对全区2020年度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协调。组织部、农业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扶贫工作中心、社会事业中心、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生态环境分局、两镇政府等各涉农单位负责对各自领域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建设、监管和验收,并于2020年底向区财政局和区农委提交各自领域涉农资金绩效综合评价报告。(三)项目监管。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财政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整合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四)资金管理。涉农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设立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确保项目资金流向清晰明确,提高使用效率。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项目实施中,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向项目实施主体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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