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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设项目审批组、融资和资金保障组、专营设施改造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创新政策支持。对在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规范。鼓励出台支持大片区统筹或跨片区组合改造的政策措施。(三)加强督导评价。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督导调度机制,对进展快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评监督办法,根据年度改造计划,适时对各县(市、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开工、竣工及改造内容、资金支付、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督导评价。(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为老旧小区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济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附件济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为扎实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成立济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指挥长:张国洲副市长副指挥长:卞延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董亚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伊立峰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蒋金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玲市民政局副局长夏传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麻金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徐茂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世龙市城市管理局三级调研员李楠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马文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王雪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黄凌端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邵波市体育局副局长刘振海市人防办二级调研员刘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谷相国市能源局副局长王凤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缪庆庆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二级职员张志华市电信公司总经理邓克锐市移动公司总经理李新宇市联通公司总经理李垣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总经理郑斌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璟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曹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洁山东聚源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田宏欣任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屈耀武兖州区委常委、副区长高铂曲阜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营泗水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丙海邹城市副市长孙允网微山县副县长颜斌鱼台县副县长马琨生金乡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艳丽嘉祥县副县长布方锋汶上县副县长马涛梁山县副县长蔡新国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廖河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孟昭峰太白湖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茂盛、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陈伟任副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目标,督导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或汇总上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设项目审批组、融资和资金保障组、专营设施改造服务组、宣传报道组4个工作组。(一)项目审批组。由王雪尽任组长,麻金钰任副组长。负责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快速做好项目可研、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二)融资和资金保障组。由夏传强任组长,刘立任副组长。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保障工作、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融资工作。(三)专营设施改造服务组。由谷相国任组长,蒋金键任副组长。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营设施改造的协调工作,指导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协调市政管网接驳等工作;牵头组织同步推进供水、供电、燃气、热力“一户一表”改造提升,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布局建设一定数量的充电基础设施,同步实施小区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弱电管线缆化下地。(四)宣传报道组。由李楠任组长,李玲任副组长。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重点阐述“共同缔造”的改造理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参与改造,营造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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