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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政策文号:滨交办字〔2020〕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滨州交运集团,市公共汽车公司: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研究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滨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6月17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网上申报材料定期整理报送工作的通知》(滨创字〔2020〕1号)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滨州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优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对照测评标准,确保交通运输行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二、总体目标按照中央文明办提出的“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的宣传主题,围绕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全面小康脱贫攻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环节,倾力关注民生,改善出行环境,贯穿于测评体系的不同类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促进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全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等交通服务行业窗口形象,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测评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三、组织机构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为抓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成立以吕明涛同志为组长,许俊亮、班福忠、陈林波、刘俊星、相雷、赵永、钟军同志为副组长,刘延华、韩士海、宋剑萍、王洪博、王来华、高惠和、徐军峰、李芳、侯博、高淑辉、刘辉敏、吴涛、韩文华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二是完善目标责任体系。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委文明办对新一轮“创城”工作的要求,每季度对其担负的任务进行一次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如遇特殊情况,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市文明办协调解决。着力实现目标责任具体化、创建指标定量化,做到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完善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机制。结合实际,根据滨州市“创城”工作需要,抓好文化阵地宣传。充分利用机关内外公示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干部和服务管理对象对“创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了解“创城”工作有关内容要求。四、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干部理论学习,营造“创建”氛围。实施理论武装工程,坚持和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好理论文章及“两微一端”和移动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学习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的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把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规范,进一步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定期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二)推进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行为,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服务,建设一支合格的、高素质的交通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执法环境建设、执法信息化提升、执法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使执法队伍在机制体制建设、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信息宣传等方面不断改进完善。设立专门的扫黑除恶打非举报热线,切实推进扫黑除恶打非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融合提升,设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打非举报热线,切实推进扫黑除恶打非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融合提升,制定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核准制考核规定,扎实推进执法环境建设、执法信息化提升、执法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执法队伍在机制体制建设、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信息宣传等方面要不断改进完善,牢牢把握“团结、作为、担当、为民”的工作思路,转变执法理念、优化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模式,科学稳妥有序提升交通综合执法水平。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与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建设为载体,切实建好、管好、使用好执法监管的两大主体系统,实现科技执法与人工执法监管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科技化执法手段在执法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三)全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鼓励大家主动参与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来,形成“文明创建靠大家”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重要举措。局机关要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防疫志愿服务、废弃口罩丢进专用垃圾桶、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战疫你我同行”的宣传教育,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人事科(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联动机制。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的联动机制,结合12345、12328及监管平台的监管信息情况与行业管理、执法开展、处罚处置等综合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达到群众对交通工作的满意度高于90%。责任单位:法规科(五)进一步强化运输行业文明建设工作。1.加大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服务活动,调动出租汽车企业和广大出租汽车业主及驾驶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培养从业人员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严格落实出租行业经营行为规范和文明服务标准,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租汽车车容车貌、车内卫生、座椅座套是否干净整洁,在保证车内温度的前提下车窗应尽量打开,保持车内良好通风状态;保持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增加车内清洁消毒频次(每天至少两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按要求摆放服务卡,驾驶员规范驾驶、文明驾驶;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主动提醒乘客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车身和车内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须含有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充分利用现有车体及拟安装的车载LED顶灯对创城工作进行宣传,打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靓点。创建文明城市阶段,减少商业广告投入,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强化执法检查,有效整治出租行业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查处出租车(巡游、网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宰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群众投诉的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漫天要价,个别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故意绕道经营;个别出租车从业人员挑肥拣瘦,拒载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未取得巡游及网约车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按规定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查处。对整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利的企业,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对屡次出现问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信息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各出租公司2.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关于做好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内容,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播报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要确保公交车内良好通风状态,密闭的空调车要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排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保持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增加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每天对车辆消毒至少两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要确保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线标志明晰,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禁止吸烟标示,车内外保持清洁;要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站点车体距离路沿石不超过50厘米等现象;司乘人员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并引导乘客为老、弱、病、残、孕人员主动让座、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耐心解答乘客问询等方面工作。按照所辖的线路,对公交站牌等所有站务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市区内不合理的公交车站及行驶路线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公交路线。对有杆无牌、有站无牌或站牌用字不规范的立即进行整改;要对企业内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杜绝破旧、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上线运营。公交公司要对企业内职工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教育,增强驾驶员运营纪律、安全意识和文明服务意识等职业素养。坚决杜绝司机驾驶途中接打电话等危险驾驶行为。要安排专人或志愿者在市内主要站点组织群众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并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乘车、礼让三先等光荣义务。加强对乘客和社会群众投诉意见的接诉管理,做到有诉必接、有错必究、有责必处,确保乘客和社会群众满意,进一步增强各企业职工、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提高公交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努力为市民打造出“安全、准点、方便、快捷、舒适”的乘车环境。规范公交车管理,车内外干净整洁,张贴投诉监督电话,司乘人员规范服务,乘客无拥挤和争抢座位现象。车身和车内公益广告不少于6处(须含有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车载电视播放公益广告时长不低于30%,运用智能信息,加强车辆调度。加强对现场调度员的培训教育,充分掌握主城区的道路分布情况及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的出行规律,运用车载信息设备,及时做好车辆调度,合理调整运营间隔,保障高效运行。对公交车营运时间、路线的调整、变更要及时向市民进行发布、告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市公共汽车公司3.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文明车站环境。客运站、火车站要加强规范管理,杜绝一切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现象,公共场所处结合疫情要文明礼仪有序排队,要有一米线距离,人流密集的地方要体现“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的主题,站前广场及进站口、出站口、候车厅、售票厅、母婴室等均能看到不少于10处公益广告,“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及疫情防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公益广告知识宣传内容。客运站要督导进站车辆做好车辆内外的保洁工作,保证车容车貌良好,要进一步增设车站便民设施,拓展便民举措,提高旅客和社会群众对车站的满意程度。坚持专项培训和教育,确保所有岗位员工的行为举止规范、文明礼貌,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各类管理台帐,做到基础管理到位、规范;加强站场日常管理,规范运管秩序,客运站候车大厅内无占道经营,站台发车区无违章停车现象,无闲杂人员进入发车区、停车场。汽车站、火车站站前广场车辆整齐停放,公交站停车区内无私家车占用现象。维护好火车站、汽车站站场环境,做到站内站外地面无坑洼积水,室内外空间干净整洁,公共区域、电梯扶手处无卫生死角,垃圾分类收集,墙体立面干净整洁,室内外空间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特别是注重抓好车站内外喊客、拉客、车站内争、吵、散发小广告,乱张贴行为的整治。完善无障碍设施及消防设施,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志愿服务引导台,引导乘客排队购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滨州交运集团、滨州火车站4.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文明硬环境。创城期间加大公交车辆投入、调整优化线路布局,调整部分线路,增加公交班次发车密度,加大公交站牌建设,完善城市公交布局,提高公交城市交通分担率,加快公交站点及停车场建设,港湾式停车场可有效避免交通堵塞,保障乘客上下车安全;改善汽车站站内设施,更换部分老旧设备,全面掌握城区市民的出行规律及出行要求,在交通流量大、沿线群众分布广的主要路线上增设公交专用通道,保障公交车辆快速、准点、安全、高效运营,吸引更多市民依托公交出行,减少私家车交通分担,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节能减排、市民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保障。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滨州交运集团、市公共汽车公司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成立交通运输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取得实效。(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6月-7月)分解任务,各司其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职责、谁落实,谁扣分、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局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要求,不等、不靠、不推、不让,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加强督查,定期调度。建立创建工作定期督查调度和通报制度;局创城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每月召开创建工作专题调度会议,督促检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自评整改阶段(2020年7月)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逐项进行自评,将邀请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兄弟单位专业人士来我单位进行模拟测评,对自评及模拟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测评工作要求。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迎接测评阶段(2020年8月-年底)在全面完成创建测评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常态工作机制,迎接上级检查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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