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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科室:《滨州市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滨州市大数据局2020年5月18日滨州市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局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第三条局领导干部学法,应坚持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局业务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第四条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局领导领学、专家讲座、集中研讨、交流体会等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滨州干部讲堂”进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年专题学法(讲座)活动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学。第五条局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三)与开展重大决策等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五)新颁布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六)典型性的案例、市县两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当事人的案例;(七)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其他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第六条局领导干部学法的组织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第七条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局综合科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具体学法计划,并报请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发布实施。第八条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的对象范围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各科室负责人。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2020年度滨州市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0年度滨州市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为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滨州市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法计划。一、总体安排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全年安排集中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授。二、集中学法安排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拟安排月份:7月份2、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安排月份:8月份3、《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查工作规定》拟安排月份:10月份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12.4国家宪法日相关法律学习拟安排月份:12月份三、专题学法(讲座)安排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和上级部署安排,另行确定专题学法(讲座)的主题、形式和时间,也可与“滨州干部讲堂”活动结合进行。四、相关要求1、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将学法议题列入相应月份会议议程,准备相关学法材料。局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2、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认真安排师资力量,在准确理解法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职责要求,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3、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局领导认为其他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及时安排学习,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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