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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政策文号:滨交安全字〔2020〕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局有关科室、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现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抓好贯彻落实。滨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4月30日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有效管控重大风险,着力治理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建设富强滨州提供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省厅、市委市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措施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人事科、规划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2.统筹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把加强安全生产与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围绕车、船、设备等检测维护、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做好分析研判,加强应对措施,完善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指导和服务保障,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管控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安全监督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3.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监管,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较低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探索改进安全管理法规,标准制度及规范,开展事故原因综合分析,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及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注重做好动态评价调整,强化信用评定结果运用,在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立项、资质(格)审核、招标投标、评优表彰、行业文明建设等方面作为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将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等情况,全部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人事科、财务科、规划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信息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4.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制定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春运”、“五一”、“国庆节”等重大活动方案,抓好督导检查。加强季节性规律和形势分析,强化预测预警,提前安排署期、汛期等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台风、雾霾、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预防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5.着力推进交通强省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和交通强省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与富强滨州建设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监督科、规划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分工负责)二、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治理6.持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有关科窒、单位分工负责)部署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发展水平。(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开展全市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7.持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揩示批示精神,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运输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安全管理,严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出租汽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输管理科负责)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突出抓好“两客一危”车辆安全,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取消全市所有经营期限届满的8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成果,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隐患治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车辆运行等环节进行综合治理,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8.持续强化公路运行安全治理。扎实做好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建设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开展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强化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综合执法支队、建设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危桥危隧(涵)改造。加大路面巡查和管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做好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平安出行。(建设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9.持续强化水路运输安全治理。以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港口储存装卸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评估,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健全完善货物托运、承运、港口安检、船舶安检等全链条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运输安全。(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加强港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其停车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分工负责)10.持续强化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治理。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深基坑、高边坡、大跨桥梁建设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预控监测措施。开展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肃查处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站场等工程建设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末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违章违规行为。(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11.持续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鲁交安全〔2018〕8号)要求,突出车船、港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12.深化实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推进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告制度,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一线,发动职工,动态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推动重大隐患清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管理方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安全监督科牵头,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输管理科牵头,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13.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职工职业知识竞赛、技能比武,深度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险情,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依法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装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和群防群治能力。(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做好行业安全生产舆情风险监测和应对。(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规划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14.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规范监督检查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工作责任规范。(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人事科、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综合执法支队牵头,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规划管理科分工负责)15.持续提升科技兴安能力。提高车船装备主动安全防御能力,推进智能主动安防系统应用,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监管”、区域联网和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及科技执法手段。(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信息中心、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分工负责)16.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整合力度,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演练水平,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分工负责)政策解读|领导解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吕明涛解读《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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