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政策文号:滨人社字〔2020〕2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市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6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我市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一)一般企业稳岗返还2020年3月23日前,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复工、经筛选新纳入符合稳岗返还范围的一般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全部进行公示。3月31日前将稳岗返还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各级税务部门3月31日前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4月10日前全面开展首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费征收机构4月17日前完成联合会审工作,4月下旬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及时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对4月份及以后新增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和困难企业,随时筛选、随时确认、及时发放。二、工作流程(一)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资料,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参保企业只需上报《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即可完成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对无法及时提供《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的参保企业,各县(市、区)经办人员要代为完成稳岗返还的申报工作,经企业确认企业账号相关信息后,先行完成申报工作,后期补交《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推广“静默认证”“无形认证”,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强化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核实,核对出我市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企业对社保缴费、企业账号核对无误后,经相关部门联合会审认定,即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职责分工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稳岗返还政策抓紧抓实抓落地。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认定企业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提供“僵尸企业”出清名单,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企业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提供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名单核定企业裁员率等其他条件,社保费征收机构负责提供企业社保缴费情况。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负责提供《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1)。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经各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汇总,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官网进行公示。三、稳岗返还标准及申报条件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稳岗返还标准及申报条件,不得对企业裁员率、稳岗返还标准、稳岗返还申报条件、稳岗返还申报流程进行变更。对已享受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条件但经审核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可扣除按一般企业标准已拨付的稳岗返还资金后再进行拨付。四、其他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前疫情影响下,为稳定就业岗位,各级、各部门要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务必确保辖区内一般企业、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返还工作按时完成,确保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返还应返尽返。(二)转变工作方式。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由“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并通过“帮办代办”的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稳岗返还申报工作。(三)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红联系电话:81736612.市财政局联系人:邱建平联系电话:31877513.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张福臣联系电话:3162870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王杰慧联系电话:22971875.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联系人:张大鹏联系电话:3188557附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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