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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普查,摸清我市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将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客观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三、组织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确保2020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四、经费保障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专用设备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合理测算新增设备数量,确需新购置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最大限度节约经费支出,降低普查成本,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认真做好普查工作。“两员”报酬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队伍稳定。五、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普查行为。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普查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流程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出售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五)强化工作指导。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普查方案确定的任务进度,制定科学的工作指导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实时调度、及时通报等措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附件: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滨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6日附件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人员名单组 长:张宝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志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中华(市统计局局长)成 员:马广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宋光伟(市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王风民(市委网信办副主任)郭 力(市教育局副局长)郑保社(市公安局副局长)吕德祥(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张艳玲(市财政局副局长)卢惠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景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四级调研员)刘春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梅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 辉(市外办副主任)冯淑芳(市统计局副局长)孟祥东(市城管局副局长)石 磊(滨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副团职干事)金志强(滨州武警支队副政委)吕金生(滨州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梁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解读|部门解读《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解读|领导解读市统计局局长梁中华解读《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图文解读一图读懂|《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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