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名录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政策文号:滨人社字〔2020〕2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综合执法局:通过人社与市场监管部门双方共同努力,小微企业名录在两个部门之间实现了共享。为了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的作用,尤其在当前疫情攻坚时期,更好地贯彻《滨州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推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着力服务创业者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部署要求,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立起支持创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与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加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创业资金效益,切实提升创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激发创业者发展活力和动力。二、工作内容及流程(一)定期共享小微企业基础数据。按照工作需要,市市场监管局每半年将符合创业补贴申领年限的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和个体工商户(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形成数据库,推送至市人社局并进行数据共享。(二)确定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市人社局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基础数据推送至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基本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审核确认,并积极抓好补贴政策的落实。对于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及时推送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三)补贴情况对外公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利用各自门户网站,公示本辖区“享受创业补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四)发放创业补贴。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滨财社〔2019〕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41号)、《关于印发〈滨州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滨人社发〔2019〕4号)、《关于落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72号)、《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21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三、工作要求(一)强化工作衔接。市场监管部门与人社部门要加强相互配合和工作衔接,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共享基础数据库;市人社部门要第一时间更新小微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及时督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双方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完善数据推送接收工作机制。(二)做好政策宣传。要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及申领流程的宣传力度,在各级市场监管和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努力扩大政策知晓率,让创业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强化督导调度。市人社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小微企业名录利用情况进行督导,全面推进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坚决杜绝虚报、骗取补贴等行为。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8173780电子邮箱:ggjyrcfwcyfwk@bz.shandong.cn(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秋梅联系电话:8103713电子邮箱:gtsyjjfz0543@163.com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2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