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政策文号:济开管发〔2020〕15号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根据《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户户通”硬化路。(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三)实施进度。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6月底前任务完成过半;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二、建设标准及奖补金额1.道路建设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小街巷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路面类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推荐使用商品混凝土。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小巷道:不具备通行机动车功能的小街巷,硬化宽度不超过3.5米。水泥强度不得低于C30,面层厚度不低于12cm,素土压实。村内次干道:具备通行机动车功能,但不连接村外道路的次干道,路面硬化宽度不低于4米,不超过7米。水泥强度不低于C30,面层厚度不低于18cm、基层掺12%石灰,厚度不低于16cm。村内主干道:连接村外道路的主干道,路面硬化宽度不低于5米,不超过7米。水泥强度不低于C30,面层厚度不低于20cm、基层掺12%石灰,厚度不低于18c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面层厚度不低于5厘米、基层为碎石类半刚性基层,厚度不低于18cm。交安设施:通户道路干道建设,应同步安装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2.为及时排除积水、保护好路面,道路排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排水设施完善、畅通;在实施街巷硬化的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按规划预留绿化空间,同时兼顾村内其它工程如:自来水管道、污水管道、天然气管道、供热管铺设等工程建设。三、组织实施(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疃里、马集镇政府要根据各行政村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对辖区所有村庄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进行统一设计。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供水、排水以及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区级政府引导扶持,镇级政府负责实施,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鼓励农民共建、共管、共享。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切实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疃里、马集镇政府作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者,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三)完善程序,加强管理。项目按照开工申报,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开工:开工必须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镇填报《开工申请报告》,提供设计图纸,包括路面类型、长度、建设标准等;为了避免与往年建设项目交叉,所有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经分片包保人员现场确认并设置标记,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领导小组,经交通运输工作部现场查验并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工,未报《开工申请报告》擅自建设的将不予拨付奖补资金。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将采取集中验收的方式,由乡镇负责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交通部门牵头,乡镇、财政、安监、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集中验收。具体程序如下:1.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内业资料齐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乡镇组织设计、监理、村民代表等进行初验,对工程是否完工、内业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标准建设进行初步查看。3.初验合格后,由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统一对完工工程通过丈量厚度、平面尺寸、转芯、回弹仪强度检测等办法进行集中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领导小组组织交通、农业、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验收组,对村庄硬化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内业资料进行逐村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4.对合格工程进行验收决算;对不合格工程,由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进行验收决算。5.工程验收决算结束后,由交通、财政等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确定具体奖补金额。(四)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村民参与”的四级质量保障体系。1.区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的全面工作及质量监管、技术指导。2.疃里、马集镇政府应以辖区为单位,统一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辖区内所有工程进行监理。并安排技术人员分组、分片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3.施工单位要设立公示牌,注明工程概况、规模、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组织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自身质量监管。4.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民的积极性,组织3—5名责任心强、了解相关建设知识的村民担任义务监督员,全过程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修一条、合格一条。(五)资金筹措及管理1.资金筹措及奖补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鲁政发〔2017〕30号),财政部门应根据文件精神,统筹交通发展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研究提出支持村内道路硬化工作的资金筹措意见。各镇要切实肩负起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采取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道路绿化权、群众自愿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等方式参与村庄道路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鼓励驻村帮包干部派出单位对村庄道路建设工作给予支持,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任务目标。2.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各乡镇的配套资金要由专人专户管理,工程开工后要按合同节点予以拨付。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将严格实行区财政集中支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将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严格监督,跟踪审计,严格验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到位。3.工程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审计结算后,由区财政分年对工程所属乡镇统一进行奖补;未达到质量标准的不予奖补。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快速有效推进,经开区管委会成立“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协调综合治理推进工作。各镇必须成立相应的机构,实现挂图建设。各镇服务区书记、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要全力配合,搞好监督,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牵头负责,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开发建设局和区财政分局为主参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其职责为:1.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总牵头单位,负责技术指导,设计审批,工程质量监督,数据统计,进度跟踪,组织交工验收工作。2.财政分局负责奖补资金的筹措。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美丽乡村、美丽乡村片区等资源整合方面的工作;负责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4.开发建设局负责撤村并居、社区建设及纳入城区建设等村庄调查摸底工作。5.区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的指导、验收。6.审计分局负责工程最终审计工作。7.疃里、马集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的责任主体,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环保、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组织初验。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要重视村内道路养护工作,建立健全村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村庄道路常态化管理养护体系,将村庄道路养护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紧密结合,围绕落实责任、队伍、资金、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管养运行机制,巩固和保护好建设成果。(四)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工作的新进展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五)强化督导考核。管委会将农村道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跟踪机制,重点督查组织管理、资金落实、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附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刘恒志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李宁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部长杨孔申疃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兆锋马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成员:刘浩财政分局局长陶可星审计分局局长杨存玉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吉志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利东开发建设局副局长刘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保柒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干部王文君疃里镇人大主席邓新乐马集镇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由李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山东济宁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通知
2025-01-26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西平镇工业园区的批复
2025-01-07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微山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4-12-18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12-15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县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批复
2024-12-14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1-11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夏镇街道工业园区等8个工业园区的批复
2024-10-31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微山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0-24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0-14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微山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
2024-10-12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2024-08-26
山东济宁产业园区
-
恒旺产业园
山东-济宁-任城区
-
邹城韩联工业园
山东-济宁-任城区
-
邹城利民服务外包园区
山东-济宁-邹城市
-
梁山工业园
山东-济宁-梁山县
-
梁山通亚汽车产业园
山东-济宁-梁山县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东-济宁-任城区
山东济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