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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推进“一案三制”及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意义,居安思危,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促进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序开展。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把各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落到实处(一)健全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构,明确联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应急值守电话。要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构队伍延伸到各村(社区),在全县建立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构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构的作用,完善各单位间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在信息通报、联合演练、资源共享、学习交流、救助救援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1.建立和完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修订领导小组,收集相关资料,针对行业、辖区特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按照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承担建立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预案编制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主办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并与县政府的综合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相衔接。要对照《微山县政府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修目录》查漏补缺,由相关职责部门牵头起草,与应急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相应部门和应急部门备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制定,组织专家评审后,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印发实施,报县政府备案,抄送应急部门。2.抓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四进”工作(进村居、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的建设,自然灾害风险频繁、工贸企业较多以及存在其他较大安全风险的村(社区)都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县教育和体育局要做好对各学校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编制的督导工作,原则上每个学校都要制定专门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建立各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公共文化场所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商业集团、县物资集团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所管企业、商场(超市)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修订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企业有预案、有队伍、有应急物资的储备。村(社区)、学校、旅游景区以及文物保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要侧重于公共安全,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与政府部门的预案相衔接。企业预案要针对本企业的风险特点制定针对性预案,生产经营行为单一、规模较小的工贸企业可以制定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政府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管理信息台账,准确、及时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单位、企业的突发事件应对建设情况,包括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编制、突发事件应对队伍的建立和突发事件应对物资的储备等。村(社区)预案要向本辖区居民公布,学校预案要向本校师生公布,企业预案要向全体从业人员公布。3.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年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突发事件应对演练活动,锻炼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要于年初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演练计划并抄送县应急局,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并将演练相关材料报送县应急局。各企业要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突发事件应对演练,不定期开展现场处置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将演练总结及相关资料报县应急局。(三)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通过整合基层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等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队伍。加强专业装备配备和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培训,提高“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队伍;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突发事件应对队伍建设,重点建立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公共安全、抗震救灾、卫生疫病、电力抢修等突发事件应对队伍,并不断配齐配强必要的装备,使之尽快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发挥作用。(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应对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为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充足、及时、有效地物资保障。(五)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县应急局要指导、督查全县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筹建突发事件应对相关专家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教育培训和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普及,为各单位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撑,依法对企业的突发事件应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和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条幅、滚动屏幕、橱窗、广播、电视等扩大宣传范围,编印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单。深入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及其他人群聚集地,广泛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形成共同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责任根据《微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县应急局牵头负责自然灾害类及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相关领导和单位全力配合,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主管领导的联系方式报县应急局。(二)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纪律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用严明、严格的纪律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应急无小事、事事速落实”的观念,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把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各项环节和工作落到实处。(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1.突发应急信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本辖区、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发生影响大的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后,要在事发后半小时内用电话进行初报(县应急局值班电话:8292916),1小时内书面上报信息,并随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和工作开展情况等。2.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报送本单位与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的预防与宣传、培训与教育、隐患排查与整治、各类应急演练、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的配备以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工作信息要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选配图片,报送电子版(邮箱:wsyjjyzhzx@163.com)。附件:微山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修编目录.doc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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