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济宁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等“四个目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政策文号:济人社字〔2019〕97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49号)有关要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现状、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培训需求,现公布我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四个目录”,以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规范、有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济宁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参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2019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目录》中涉及产业和专业制定;《济宁市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根据《关于公布<济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目录>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51号)制定;《济宁市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由各县市区、培训机构向劳动者发放培训需求调查问卷、征集培训项目,结合我市地方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等因素制定;《济宁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根据全市培训机构备案和招投标情况制定。二、企业、培训机构要对接产业人才需求和劳动者培训需求,积极开设《济宁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济宁市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中职业技能类专业(工种),大力开展企业和劳动者急需紧缺职业技能类专业(工种)的培训。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内的,根据实际需求,培训后可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三、“四个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每年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机构备案情况补充完善。附件:1、《济宁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2、《济宁市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3、《济宁市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4、《济宁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1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济宁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附件2:济宁市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附件3:济宁市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附件4:济宁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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