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理处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政策文号:济开管发〔2019〕8号 有效性:有效
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驻派机构: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2号)的通知,为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建管处为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吕性照技术负责人:李守兵建管处设在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经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工程验收、移交等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建管处设综合科、工程管理科及财务科共三个科室,共计5人。综合科:姜新锋贾贤刚工程管理科:曹景振彭嘉迪财务科:董文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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