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政策文号:济开管办发〔2019〕21号
有效性:有效
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现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9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19〕1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通知》(济农委办〔201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乡村振兴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二)基本原则1.资金整合坚持应整合必整合。2.资金安排坚持优先保障必保项目、消化上年度资金缺口、当年新下达项目按工程完工情况安排资金。3.资金监管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二、整合范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及需县级自筹的资金。三、整合规模根据中央、省、市级下达2019年涉农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情况,统筹整合资金3750.6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2.394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1号、济财农整指〔2019〕6号);省财政补助931.3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2号、济财农整指〔2019〕5号);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976万元(济财农整指〔2019〕3号);区本级资金安排1651万元,其中,区级扶贫资金385万元,区级村组织运转经费1266万元。四、资金投向(1)中央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整合中央资金5.007万元,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责任单位为区开发建设局、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1号)(2)中央级动物防疫项目整合中央资金25.387万元,其中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0.387万元,强制免疫15万元,责任单位为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1号)(3)中央级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整合中央资金151万元,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责任单位为区交通运输部、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1号)(4)省级专项扶贫项目整合省资金2.3万元,整合市级资金58万元,区级扶贫资金38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行动,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2号、济财农整指〔2019〕3号、济财农整指〔2019〕5号)(5)省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项目整合省资金247万元,用于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责任单位为区组织部、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2号)(6)省级乡村振兴项目整合省级安排县级自主统筹资金487.08万元,其中省级防疫员补助15.5万元,省级无害化补助15万元,省级农业深松补助30万元,农村旱厕改造区级配套资金141.58万元,济宁市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东秦闸除险加固)120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印股权证书)1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为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2号)(7)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项目整合市级资金370万元,其中马集镇乡村振兴示范镇项目300万元,疃里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后贾村项目35万元,马集镇乡村振兴示范村邵庄村项目35万元,责任单位为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3号)(8)市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项目整合市级资金284万元,其中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134万元,村党组织运转经费5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00万元,区级村组织运转经费1266万元。责任单位为区组织部、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3号)(9)市级重点涉农项目整合市级安排县级自主统筹资金246.49万元,用于农村旱厕改造省市级配套,责任单位为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3号)(10)乡村振兴疃里东片区综合体项目整合省级安排县级自主统筹资金1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疃里东片区综合体项目,责任单位为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2号)(11)区级乡村振兴项目整合省市安排县级自主统筹资金剩余112.43万元(其中省级94.92万元,市级17.51万元),用于区级乡村振兴建设。责任单位为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马集镇政府。(济财农整指〔2019〕2号、济财农整指〔2019〕3号)五、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为了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决策,构建总体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做好整合与乡村振兴规划对接。坚持以乡村振兴规划为指导,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到乡村振兴。各涉农部门要根据全区乡村振兴规划,做好涉农资金与规划的有效对接,做到资金整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等重点目标,确保涉农资金精准整合、精准投入,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实现乡村振兴。(三)加大整合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财政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整合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四)完善绩效评价。各部门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区财政分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进行全面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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