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司法局关于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服务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政策文号:滨司发〔2019〕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各项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答“六问”践“八策”,为建设“富强滨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推动法治滨州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生态保障1.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找准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统筹协调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动出台《法治滨州建设三年规划》,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生态。2.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地方金融防范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当好政府决策的法制审核员。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和法律专家库成员,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加大重大工程、投资项目合同和协议的审查力度,保障重大项目合法合规落地上马。3.强化法治思维和契约意识。通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考法、届中述法、年度述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法治滨州建设理论研讨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PPP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契约意识、守法意识,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二、加快推动有关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4.推动出台一批服务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加强政府制度创新,重点围绕清除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实“中梗阻”等问题,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在企业建立立法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提高立法质量。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理念,在制定市场准入、招商引资、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核,坚决摒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6.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注重制度实施效果监测,将后评估结果作为有关制度立改废的重要依据。集中清理与现实开放政策不符、不利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悖的,及时修改或废止。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违法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条款,坚决予以纠正。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杜绝出现“同等情节处罚不同”的情况,维护执法的公正性。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监督精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案卷评查常态化、执法过程信息化“五化”建设。围绕“一次办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等领域,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执法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2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每月开展1次执法案卷评查,对涉市场主体执法案卷进行重点评查,对在具体案件中存在裁量基准适用不准确、处罚结果不公正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阳光执法,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暗箱操作等现象。9.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开展“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公布《证明事项取消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取消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再向市场主体索取;保留的证明事项,通过线上信息共享或线下部门协查等方式替代,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减轻证明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四、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10.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市场主体效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对接融合,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设施,简化工作流程,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鉴定等各项服务职能,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市场主体和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队伍专业化建设,及时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11.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建以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成员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法律服务团,服务团成员组织各所律师围绕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范化解等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倡导每个律所每年不少于为2家企业进行免费法律体检,每年至少组织1次入企宣讲活动,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力度,做好企业上市、并购重组、企业担保等活动的法律指导。12.做好企业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企业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三优”服务,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化农民工讨薪等群体性案件法律服务机制,视情实行上门服务和提前介入,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理性维权。13.提升公证服务市场主体业务水平。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拓展创新司法辅助公证服务,支持引导公证机构为当事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合同以及具有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办理债权文书公证。引导公证机构主动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接,为民营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办理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14.加强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选拔。从全市选拔熟悉经济法、国际法济法、合同法、公司法等业务的律师,组建涉外经济纠纷专家库,并将相关名单目录上传司法行政网,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生跨国经济纠纷、聘请专业律师难的问题,切实满足全市企业高端法律服务需求。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的社会稳定保障15.加大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建立简易程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应收尽收,及时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为前提,加强涉案市场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协商与沟通,快速化解“政企”纠纷。发挥好行政复议办案平台的数据分析功能,每季度对涉及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招商引资等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分析引起争议的原因,提出行政复议意见建议。16.指导提升政府机关行政应诉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涉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效行政裁判,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率“两个百分之百”的目标。督促指导涉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树立行政机关诚信守法良好形象。强化行政应诉能力提升,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行政应诉能力培训活动,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应诉化解行政矛盾的能力。17.建立市场主体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综合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等职能,及时有效化解各类主体矛盾纠纷。指导全市商会组织依法设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市工商联民商事调解中心,推动律师调解向企业延伸,支持律师加入行业调解组织或担任调解员,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为企业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精准专业的解决途径。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劳动用工人数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六、加强普法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正确的舆论保障18.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宪法宣传责任机制,把宪法学习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真正形成各级机关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切实加大宪法中关于产权保护规定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的产权保护意识。19.开展法治巡回宣讲。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精准普法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团和宣讲团开展法治巡回宣讲,每季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不少于1场;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及时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作普法“菜单”,为企业家“量身定制”课程,实行“订单式”普法,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20.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对与市场主体发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在滨州普法网、滨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门版块,积极推送相关主题宣传活动信息。利用市广播电台“普法时间”栏目,邀请相关部门上线说法,对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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