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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市政府确定成立滨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主 任:潘 青(副市长)副主任:杨玉鑫(市政府副秘书长)郑令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耿庆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光辉(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委 员:王寿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恩东(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秦立刚(市工商联调研员)劳宏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李荣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二)组织落实协调劳动关系有关政策;(三)研究分析我市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四)指导和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五)指导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会议)工作。三、工作机构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市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寿水同志兼任。市三方委员会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公章。同时,滨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撤销。市三方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向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市三方委员会主任审批。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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