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民政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滨州市民政局2019年2月13日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持续坚定“争一流上水平的劲头不减,保持全省前列的目标不变”的工作定位,以打造全国一流民政机关为新引擎,以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机制化、精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方向,奋力开创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坚定新时代党建统领地位不动摇。两个“1+3”工作模式的经验做法要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各县(市、区)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为牵引,真正让两个“1+3”模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探索打造出更为鲜活生动的基层民政党建新样本。3.努力打造全国一流民政机关。正确处理好抓内务管理和抓队伍建设的关系,全面推行相关工作经验,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细致的规范、更高效的举措,努力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新活力,全力推动打造全国一流民政机关。二、大力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4.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认真落实我市《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博兴县政府购买服务、智慧民政工作经验做法,按照县买乡用、乡买乡用原则,配备乡镇(街道)、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要积极整合现有党建、综治等网格,建立社区网格员管理制度和作用发挥机制,不断提升社区和村(居)治理服务精细化水平。5.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出台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深化民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加强民政统计、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精准推进机制。三、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6.推进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进一步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低保认定条件,将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省定扶贫线,将新的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好低保公示制度,完善核对工作机制,坚决治理关系保、人情保和错保、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启用“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促进最低生活保障行政行为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7.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规范签署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提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引进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力争60%的乡镇敬老院完成社会化改革,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加强对社会化改革后敬老院的监管,确保消防、饮食、用电、人身等安全,做到政府职责不失位、不缺位。8.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将支出型困难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由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确定临时救助备用金规模,规范小额临时救助程序,推行“分级审批、先行救助”,解决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临时救助投入,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四、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工作9.打造一批品牌。提升“情暖夕阳·颐养滨州”养老品牌影响力,扶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推动县(市、区)打造一批因地制宜且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地方特色养老品牌。10.聚焦两个重点。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创星达标”活动,重点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一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养老用房规定,引入具备示范意义的省市外专业社会组织托管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推动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处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内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0处。二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农村幸福院社会化运行,开展农村养老创新发展试点,提炼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年内新建农村幸福院30处;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健全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11.提供三项保障。一是资金保障。落实省市各项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资金。二是土地保障。落实养老用地专项指标,鼓励发展示范型养护机构。三是人才保障。开展“滨州敬老使者”评选,落实大学生入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12.突出四项举措。一是突出质量建设。完成养老服务协会换届,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底线。二是突出公建民营。推进60%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行公建民营、委托经营。三是突出队伍建设。拓展培训范围,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向市内外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定向输出人才,年内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300名、机构消防员100名、老年人家庭护理员3000名。四是突出医养结合。推动100%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不同程度的医疗服务,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周边医疗机构实现“嵌入式”发展或签约全覆盖。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1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指导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14.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社会服务机构监管、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和内部管理等制度。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建设。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15.建立“一个核心、两项机制、三方驱动、四级覆盖”的“1234”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即以党建统领为核心,以“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管理、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两项机制为保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业务主管(行业监管)部门三方驱动,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乡、社区(村)四级社会组织网络覆盖。2019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每个社区平均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行政村实现“一村一组织”,每万人拥有登记备案社会组织数量不低于16个。16.打造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百佳示范社区”。以创新社区治理服务为目标,以全省推动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市级从社区党建引领、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供给、社区文化培育、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制定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百佳示范社区”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和评估标准,建立达标激励机制,结合推进社区网格化治理,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引导鼓励志愿服务广泛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水平。17.推进城乡社区协商。以规范提升城乡社区协商成效为目标,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协商程序、协商成效等方面探索制定城乡社区协商标准流程,确定一批协商标准化示范社区,实现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指导滨城区做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18.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以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为目标,推动各县(市、区)制定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具体推进措施,推进邹平市长山镇、魏桥镇和博兴县兴福镇积极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迎接民政部、省民政厅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跟踪检查。19.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村(居)民自治领域为重点,完善线索排查核查机制,加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力度,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六、强化残疾人福利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20.深化殡葬改革。全市投入3500余万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安排市级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建设,提倡和鼓励不占地、少占地,逐步实现“三不”(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力争到今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2-3处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扎实做好全国、全省殡葬改革试点工作。21.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探索婚俗改革,结合移风易俗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婚俗改革对策。规范婚姻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便民利民服务。22.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救助管理站要强化责任落实和寻亲服务,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23.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分级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和“齐鲁福彩助残行动”。七、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24.完善儿童福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基本生活费新标准,研究制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深入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提高孤残儿童医疗和教育保障水平。召开全市儿童工作培训会议,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市儿童(社会)福利院要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家庭寄养和涉外收养工作。25.完善并充分发挥“一平台、一中心、一基地、一联络员”儿童关爱服务四级体系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平台动态管理,不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抽查,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加强乡镇、社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儿童之家”开展关爱保护活动。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以“携手护童”项目为抓手,通过引进专业社工机构、组织结对帮扶、社会定向捐赠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活动,针对儿童实际需求,提高儿童关爱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八、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26.加强界线联检工作,创建平安边界。完成相关行政区划调整后界线勘定工作。根据省厅设立的街道办事处、镇的标准,对全市设街道办需求的县(市、区)及四个乡进行排查审核,加大协调争取力度,稳妥实施乡镇区划调整。加强界线管理信息化建设。27.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开展地名文化建设。推进落实“互联网+区划地名”行动方案。九、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28.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做好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的换届工作,扶持壮大慈善公益组织联盟力量,推动大型企业认捐基金续签、劝募和“主题党日”的募捐工作,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网络募捐活动,开展各类定向慈善救助项目,探索同合作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方式,提升救助时效。29.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完善激励保障和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志愿者服务条例》,引导鼓励志愿服务广泛开展。30.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持续加强彩票发行销售、公益金归集和使用监管。推进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品牌建设,推动福彩工作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31.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2.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整治,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政策激励、容错纠错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