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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人办发〔2018〕2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抓手,加大投入,全面提升食品“三小”监管水平。市财政2017年列入1000万元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创建经费,新购置快检车辆17辆和快检设备70套,2018年度在保障正常经费基础上追加120万元的抽检经费,各县(市、区)以创建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食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在配套制度方面。《条例》实施一年来,全市食品“三小”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疑难和困惑。一是《条例》对小作坊定义较为笼统。“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难以准确认定和把握。二是小餐饮可否从事网络订餐不明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按照《条例》的规定,小餐饮只需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即可进行经营,所以小餐饮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从事网络订餐。但现实情况是小餐饮网络订餐已较为普及,对小餐饮从事网络订餐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监管无法可依。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责成市有关部门积极与省直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在省层面出台比较规范的监督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深入县(市、区)“三小”业户进行调研,广泛征求“三小”意见建议,待条件时机成熟时出台我市监督管理办法。对《条例》中界限不清、规定笼统等问题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安排部署食品“三小”日常监管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高新区将“三小”整治作为突破口,通过改革探索“三小”治理新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全区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其“先行先试、结对帮扶、打造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做法在全市推广,并得到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在日常监管方面。积极做好对“三小”的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一是严监管。在“三小”管理模式上实行宽进严管,对“三小”实施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食品“三小”业户10754家,其中小餐饮7485家、小作坊1785家、食品摊点1484家,摸底登记率100%。二是抓整治。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食品“三小”脏乱差等问题,在全市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三小”逐户展开摸排,摸清经营现状,根据排查情况建档立册,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环境卫生较差、相关证照不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查处。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滥用添加剂和食品摊点销售禁止经营品种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三小”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三小”违法案件67件,罚款55余万元。四是抓督办。针对部分“三小”使用的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对农村食品摊点的违规处罚情况纳入食品药品稽查考核指标,督促县(市、区)加大处罚力度。  (四)在服务规范方面。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针对“三小”的实际,加强对“三小”帮扶,使其规范发展,做大做强。一是强规划。邹平市邀请专家为黛溪办事处代庄村29家小餐饮店设计了小餐饮布局规划图,经集中改造目前代庄小餐饮聚集区已成功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滨城区积极推进豆制品小作坊集中园区建设,目前园区建设已初具规模。二是助规范。在小餐饮业户和食品摊点全面推行“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场所清洁、操作规范”等六项规范,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促提升。深入开展“在一线助规范”行动,全市325名基层监管人员,按照六项规范要求进行“一对一”助规范行动,通过一对一帮扶,进一步提升了“三小”自律水平。  (五)在宣传引导方面。按照“七五”普法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从业人员《条例》的学习、教育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让广大“三小”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一是创新宣传方式。采取以案说法、微电影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条文,让食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大对“三小”业户的培训力度。在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小”业户的培训,进一步落实“三小”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在市级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网络谣言及时作出回应,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对《条例》开展广泛宣传,提高《条例》知晓率;重点开展《条例》进社区、进集贸市场、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活动,组织对“三小”从业者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全员培训,落实三小从业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学习《条例》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训“三小”经营人员16000余人次,发布食品安全信息227篇,滨州日报、鲁北晚报等媒体发稿110余篇,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  (六)在社会共治方面。“三小”点多面广量大,监管要做到无缝隙、无空白,必须推进“三小”社会共治。一是政府层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对“三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价考核。二是部门层面,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三小”监管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三是社会层面,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奖励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11月底,全市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和咨询4301起,举报奖励4万余元,初步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三小”监管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监管和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条例》实施一年来,“三小”整体管理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市人大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必将推动《条例》的深入实施。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中所提问题及建议,认真接受并积极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列出整改计划,尽快落实到位。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以改革为契机,强化使命担当,严格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三小”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全市“三小”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严格监管不放松。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扩大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登记备案覆盖率,依法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督促“三小”业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单据留存等法定义务。  二是深入帮扶助规范。扩大“在一线助规范”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帮扶“三小”业户对标六项规范,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到2020年,完成每个县(市、区)创建不少于5个示范街(区、园、村)的目标,推动“三小”生产经营条件全面规范。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共治。落实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强化地方政府对“三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价考核,充分发挥食安办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享共治格局。  四是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建议市人大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尽快制定出台我市的食品“三小”监管办法,为执法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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