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县域教育质量发展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等评价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政策文号:滨教〔2018〕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市教育局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滨州市县域教育质量发展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等16项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已经市教育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各学校及有关单位在贯彻实施上述评价标准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有关评价标准在试行过程中要逐步完善。各单位及时将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建议提交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中心。滨教〔2017〕32号文件印发的《滨州市普通高中校长综合素质和任职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等4项评价标准及配套实施细则经修订后随本文件印发,原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予以废止。滨州市教育局2018年12月21日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